在服務月期間,志愿者們將參與各類社區服務項目,包括環境保護、文化活動、教育支持等,為社區居民帶來實實在在的幫助和關懷。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服務月范文,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活動的靈感和參考。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實用15篇)篇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一致,甲方聘請乙方進行咨詢服務,有關事項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在客戶網絡、信息渠道、市場操作、專業人員的知識和經驗等方面的優勢,根據甲方需求,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
第二條服務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服務的期限為: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容,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2、對乙方提供的咨詢服務建議或報告有審議、修改及最終決策的權利;。
4、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5、甲方應配合乙方現場訪談、勘察等事宜,并提供相關工作便利;。
7、依據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乙方在提供咨詢服務過程中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資料;。
3、乙方在提供咨詢服務過程中有到現場訪談、勘察的權利;。
4、乙方在提供咨詢服務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的與本服務相關的問題進行核對和查問;。
7、依據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咨詢服務費用;。
8、乙方應承擔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過其他渠道無法獲得且尚未進入公共信息領域的材料與文件。但乙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有權機關或監管部門的要求進行披露,也有權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總行及其分支機構進行披露。
本合同項下咨詢服務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金額:人民幣)。甲。
方應當按照以下第(一)種方式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
(一)在本合同生效后30個工作日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詢服務費用;。
(二)在本合同生效后7個工作日支付元,余款在本合同項下咨詢服務完成后7個工作日支付完畢。
咨詢服務費用應付至乙方以下賬戶:__________。
乙方收款賬戶信息如下: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期支付咨詢服務費用的,乙方有權中止服務,由此產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擔;若甲方超過約定付款期限10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未付金額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免責條款。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無法接收或不能正常接收乙方發送的咨詢服務方案、建議、報告、信息服務等書面材料,乙方不承擔責任;由于國家政策變化原因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合同效力與變更。
(二)本合同的變更,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需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并以書面方式做出;。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達成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的約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聲明條款。
第九條爭議處理。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若發生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按以下第(一)種方式解決: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及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實用15篇)篇二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系中國證監會認證的證券投資咨詢專業機構,在證券投資咨詢方面具有專業優勢。
2.乙方系個人投資者,需要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專業咨詢和指導。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有償向乙方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服務范圍。
甲方就深滬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b股股票、基金及債券等向乙方提供證券投資分析意見及投資建議。
第二條:服務提供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咨詢服務的方式為_________。
第三條:服務項目。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務項目為_________。
第四條: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約定的咨詢服務的服務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時全額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服務期約定。
協議約定服務期為_________個月,自甲方向乙方開始首次操作建議時起計。
第六條: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僅就深滬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b股股票及基金等向乙方提供證券投資分析意見及投資建議,上述建議僅供乙方參考之用,甲方不保證據此操作一定能獲得收益或避免損失。
2.甲方保證不接受乙方的資金或帳戶密碼直接進行證券交易,甲方保證不與乙方就乙方證券投資的損益的分擔有任何約定,乙方應根據自己的判斷作出投資決策并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對于乙方的盈虧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1.乙方已充分地認識到了證券投資的風險,在使用之前,乙方將對所有甲方提供的證券投資意見及建議進行判斷和核實,并獨立承擔據此投資的一切風險。
2.乙方保證不將乙方的`資金或帳戶密碼交給甲方供甲方直接進行證券交易,乙方保證不與甲方就乙方證券投資的損益的分擔有任何約定。
3.乙方保證不與甲方雇員進行私下交易。乙方保證不將乙方的資金或帳戶密碼交給甲方的雇員或委托給甲方雇員供甲方雇員直接進行證券交易,乙方保證不與甲方雇員就乙方證券投資的損益的分擔有任何私下約定。
4.乙方保證在本協議期間及本協議終止后半年內,不雇用或試圖雇用甲方雇員。
第八條:保密。
1.甲方就因本協議所知悉的乙方的個人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資料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提供,但因政府要求及司法需要等原因除外。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本協議和乙方因本協議而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證券投資分析意見及投資建議的全部或部分向第三人提供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第九條: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乙方將服務費繳付給甲方后生效(乙方以傳真簽字方式亦有效)。
第十條: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一條: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終止本協議及要求甲方退還任何費用。
2.如果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違反了本協議第七條第2點的約定,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協議自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后終止,甲方將不向乙方退還任何費用。
3.本協議的修改、變更或修訂必須由雙方共同商定,并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文件方可有效。
第十二條:管轄。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所有關于本協議及因本協議執行而引起的糾紛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其他。
本協議壹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文檔為doc格式。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實用15篇)篇三
律師事務所受聘擔任企業、政府機關、社會組織的常年法律顧問,是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業務范圍之一,許多律師事務所在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法律顧問服務方面積累了寶貴的經驗,那么法律顧問服務協議怎么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律顧問服務協議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雙方訂立法律顧問服務協議如下:
一、特別條款。
1.1經辦律師。
乙方指派律師作為本協議法律服務事項的經辦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定上述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詢服務;。
(3)應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有關重大事項的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6)提供有關法律信息;。
(7)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1)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時間為壹年,自20xx年11月1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止,根據《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等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協商一致,費用為每年度元整。協議期滿,法律顧問關系即終止,繼續聘用的,應重新簽訂協議。
(2)甲方需委托乙方提供專項服務或參加訴訟、調解、和解、仲裁或執行等。
(3)、(6)項免收律師費,第(4)、(5)、(7)項若需另外收費時,應按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予以適當優惠。
1.4其他費用。
經辦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受甲方委托外出,所發生的外地或境外差旅費并不包括在上述律師費內,應由甲方另行承擔。
二、一般條款。
2.1乙方的義務。
乙方經辦律師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承擔以下的義務:
(1)乙方經辦律師必須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經辦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乙方和經辦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在法律服務過程中,乙方有權根據法律服務的需要,在經辦律師的統一安排下,另行指派乙方的其他律師、律師助理、秘書處理與本案有關的一般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傳達文件、調查、文件制作、文件復印、相關法律調研。
2.3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2)按照約定按時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3)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
2.4甲方財物的保管。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正本資料、文件及其他物品均屬于甲方的財產,乙方應當在完成律師服務后,將甲方財物移交給甲方。
(2)如果甲方未接受乙方移交的甲方財物,乙方有權視需要代為保管或將甲方財物移送公證機關提存,由此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均應由甲方承擔。如由乙方代為保管甲方財物,則保管期限不超過兩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5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相關信息及與案件有關的資料、文件和其他情況(以下簡稱“甲方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以下內容不可視為甲方秘密:
a.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根據甲方授權披露的內容。
2.6協議的完整性。
本協議作為雙方最終的、完整的協議,取代之前雙方作出的口頭或書面的約定。
2.7協議的可分性。
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全部或部分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2.8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甲方理解并承諾,如果甲方希望獲得本協議約定的服務范圍以外的法律服務,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2.9通知。
與本協議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書面方式可以郵寄、掛號郵寄、專人傳送、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乙方和甲方均應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2.10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11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廣東蛇口律師事務所的黃華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法律服務。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繼續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履行常年法律顧問應盡的義務,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范圍(包括如下內容但不限于該內容):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一般性的經濟合同談判。
4.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5.為甲方了解債務人及業務相對人的資信和履約能力提供服務。
6.為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對其參股、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控提供服務。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服務方式及保證:
1.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有關服務情況,每年年終和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提供書面情況報告。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律師在本協議有效期間,保證不再給甲方訴訟、仲裁相對人提供法律服務。但該訴訟、仲裁相對人在本協議簽訂之前與乙方已經簽訂有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的,則應另行議定。
四、甲方配合義務:
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一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人員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系。
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虛假或者不充分,雖經乙方律師應盡謹慎義務而仍未能避免出現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的事務時,甲方應無償向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等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律師服務費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__萬元,付款時間為:__付款方式為:__。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不再收費。
3、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另行收費,但應給予相應優惠:
1)為甲方收購、兼并等資本運營行為提供服務。
2)重大項目的商事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轉股權、項目融資等非訴訟業務。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活動。
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該部門工作人員的差旅費。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市區赴外地的差旅費。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
4.受甲方委托經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費用。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實用15篇)篇四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1.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2.協助企業申辦有關的業務經營許可證書、執照;。
4.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參與重要合同談判;。
5.參與策劃企業資金的籌集與運作;。
7.參與制訂投、融資計劃;。
8.對甲方的合作方進行資信調查;。
9.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1.提供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和商業信息;。
15.協助企業整合專業經驗和人際資源,提供可操作的資源整合方案;。
18.擬定企業經營服務場所警示標識的內容;。
19.為企業經營服務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提供法律建議;。
20.及時協助處理企業與消費者的糾紛;。
22.應甲方的要求,組織關于甲方發展、運作等方面的專題研討會;。
23.及時協助處理企業經營服務場所失竊、致人損害等突發事件;。
24.建立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系統;。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檔案、業務檔案,防止公司合法權益因疏忽而受損失;。
1.為甲方提供稅務咨詢服務;。
2.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3.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4.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5.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
6.指導、協助或代為制作涉稅文書;。
7.指導、協助或代為審查納稅情況;。
8.指導、協助建賬建制和辦理賬務;。
9.代為稅務聽證、稅務行政復議、稅務國家賠償;。
10.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稅務培訓,普及稅務知識;。
11.為甲方進行納稅籌劃;。
(三)財務會計專項法律顧問(簡稱“財務顧問”)服務。
1.指導、協助甲方建賬建制;。
2.指導、協助甲方進行會計核算;。
3.指導、協助甲方編制各類會計報表;。
5.對甲方的應付賬款等各類債務的清償提供咨詢,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7.為甲方所涉訴訟等各種或有事項提供法律和會計處理意見,必要時代為辦理;。
8.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財務會計培訓,普及財務會計知識;。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顧問專項服務應當另行收取費用,可以在乙方常規服務收費的基礎上給予特定優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四、工作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條的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辦案中必需的費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預先為乙方報銷______元,多退少補。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由乙方事先從甲方預支,事后實報實銷,多退少補。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4.法律顧問不應追求奢侈享受,而應注意節約,合理安排實際辦案費用的開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五、聘請年限。
本合同每期屆滿后七日內,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變更或終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條款自動續展一期,其后每期類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隨時聯系、及時協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職坐班。
七、甲方權利義務。
1.如實陳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生產經營和業務往來情況;。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1)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2)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3)按照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費用;。
3.指定_________為其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轉達甲方的指。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師提出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的要求。
八、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乙方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2.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工作時間、地點及時辦理甲方委托的各項事宜,確保服務質量,若確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決措施。
(1)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可以指派業務助理人員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1)乙方律師有權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乙方律師有權全面了解甲方有關業務情況。
(3)乙方律師有權列席甲方相關會議。
(4)乙方律師有權獲得履行法律服務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聘方要求為其違法行為及違背事實、違背律師職業道德等的事項提供服務,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個人的非法干預。
8.受聘律師因故不能履行企業法律顧問職責時,乙方應當與甲方協商,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9.法律顧問的報酬,由乙方統一收取,指派律師不得直接從甲方收取任何報酬。
10.顧問律師應當建立為甲方服務的工作日記,原則上做到一次一記,一事一記。
九、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5.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法律顧問費。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實用15篇)篇五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網站: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預防風險、避免失誤、挽救損失、維護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1.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2.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
4.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法律宣傳、提供法律培訓、普及法律知識;。
5.應甲方的書面要求,簽發律師函、聲明及啟事;。
11.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2.應甲方的要求,組織或參與關于甲方發展、運作等方面的專題研討會;。
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他事務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八折優惠。
二、承辦律師及助理。
三、聘請期限。
雙方約定法律顧問服務的聘請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屆滿前七日內,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變更或終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條款自動續展一期。
四、法律顧問費。
法律顧問服務實行年度收費,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其他費用。
雙方約定下列與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四條的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陳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生產經營和業務往來情況。
2.及時、真實、詳盡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指定_______為其代表,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系,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內不得更換二人次以上。
4.對其需要乙方審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應向乙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乙方。
5.依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恪守職業道德,勤勉盡職,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守在受托提供各項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絕不利用和對外泄露,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工作時間、地點及時辦理甲方委托的各項事宜,確保服務質量,若確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決措施。
4.審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應向甲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
5.可以指派業務助理人員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八、違約責任。
1.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均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若確需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書面通知到達時,合同解除。
2.甲方未按時支付顧問費用,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
3.若甲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內終止本合同,其已向乙方繳納的法律顧問服務費和其他費用不予退還。
4.若乙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內終止本合同,應在合同解除當日將合同剩余月份應分攤的法律顧問服務費和其他費用返還給甲方,合同剩余期限中不足一個月的,視為一個月。
九、其他。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聘請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受聘執業機構:____律師事務所。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實用15篇)篇六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3)甲方逾期十五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在甲方提出要求后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乙方指派的顧問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終止。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法律顧問服務合同。
第十三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四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甲方(以下或稱“企業”)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甲方指派(先生/女士)配合法律顧問工作。乙方律師應盡職盡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參與起草、修改、審核企業的重要規章制度;。
(三)修改、審查企業合同;。
(四)日常法律事務的咨詢;。
(五)處理企業勞動法律事務;。
(六)配合企業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七)提供與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法律信息,就管理過程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
(八)對企業內部的法律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指導;。
三、服務方式:
(二)律師上門服務,了解有關情況,解決現存問題;。
(三)根據甲方需要,定期進行法制宣傳、培訓工作;。
(四)與甲方負責人定期會見,交流情況,解決問題;。
(五)受企業委托參與訴訟、仲裁、行政處理等事務。
四、乙方律師代理甲方處理以下事務,乙方按優惠標準向甲方收取服務費。屆時雙方另行簽訂服務合同,確定權利義務。
(二)受企業的委托,參加企業的訴訟、仲裁(含勞動仲裁)、行政復議和聽證等活動;。
(三)辦理企業的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事務;。
(四)辦理企業工商登記、變更、清算、注銷等事務;。
(五)其他重大專項法律事務。
上述事務及案件中特別疑難或涉外的,根據乙方收費標準可以加倍或三倍收費。遇此情形,雙方協商并在簽訂服務合同時予以確認。
五、甲方應如實提供情況和材料,配合乙方律師工作。
六、乙方律師為甲方工作期間的差旅費(包含乙方為甲方處理免費法律事務時的費用)等實際支出費用由甲方負擔,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費、食宿費、查詢費、文印費等。
七、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時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之前兩個月之內如果任何一方均沒有明確提出不再續簽合同,則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關系自動順延到下一個年度,依次類推。
八、顧問費每年元,簽訂合同時支付。
九、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固定收費;辦理其他法律事務需收費的,可協商按有關標準優惠收費,不實行計時收費。如果有特殊案件需計時收費的,雙方另行簽訂合同,確認計費方法。
十、乙方建立法律顧問工作回訪制度,年終由甲方對乙方律師的工作予以評議。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實用15篇)篇七
甲方:
地址:
郵編:
乙方:
地址:
郵編:
“_______導向牌”項目是經北京市政管理委員會批準(字[20xx]第006號)由乙方負責建設的城市公共信息服務項目,甲乙雙方就此項目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首期建設的____塊(其中塊為贈送)導向牌全市及張區域圖上標注甲方企業圖文建筑三維標注,具體合作資料如下:
1、由乙方負責在其所屬的塊城市向導導向牌全市圖部分為甲方制作企業圖文建筑三維標注。
2、乙方負責在其所屬的塊向導牌的區域地圖部分為甲方作圖文建筑三維標注,具體位置如下:西直門地鐵出口、北京展覽館門前西側、北京天文館門前、官園橋西北角、官園橋東南角、樺皮廠胡同北口、積水潭地鐵東南出口山釜門前等。
1、甲方負責帶給自身建筑的產權證復印件、建筑照片或建筑圖片、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等相關資料作為參加導向牌的點位標注的重要審核資料保存。(見附件1)。
2、甲方支付在導向牌上的部分區域地圖標注所需費用。
3、乙方負責執行導向牌的建設,負責為甲方設計制作甲方自身企業建筑圖形,并將甲方認定后的企業圖形設計方案以電子文檔的形式贈送給甲方,以便甲方留作它用。
4、乙方負責在_塊導向牌中甲方選取的塊區域圖中以立體三維圖形標注的形式標注甲方企業的建筑圖形(具體位置見附件2)。
5、乙方負責導向牌每年的建設、經營、維護和安全工作。
6、甲方享有乙方承諾的甲方建筑圖形在乙方_______導向牌中的全市圖及塊區域地圖中標注時光為年。在____年中如果甲方信息發生變更,乙方免費為其更換。
7、甲方有權監督審核乙方的塊導向牌建設中地圖標注企業圖形狀況。
8、甲乙雙方的合作價格不得向第三方公布。
甲乙雙方合作所涉及的地圖的具體規格、樣式、擺放位置的具體標準參照乙方帶給的著名企業建筑在_______地圖牌標注建筑圖形的競標函的相關數據。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導向牌建筑標識圖形標注費:全市圖建筑三維標注費用為____元整/年;____張(實際收取____張區域圖建筑三維標注費用;另外____張區域圖建筑三維標注的設計、制作為贈送。)區域圖建筑三維標注費用為____元整/年;合同合計金額為____元整/年。
1、乙方在承諾該向導導向牌在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并在本合同約定的位置安裝完畢。
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地標性建筑圖形點位標注制作費用。未按期支付費用所造成的乙方設計滯后等一切因素引起的職責由甲方承擔。
3、乙方應在承諾期限內完成制作。未按期完成乙方應酌情退還甲方所支付的費用。
4、以上三條款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甲方著名企業建筑在_______地圖牌標注建筑圖形的競標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3)具有同樣的法定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實用15篇)篇八
(1)人員執業資格。
(2)管理制度建設。
(3)投資顧問業務的適當性管理。
(4)證券投資建議、客戶回訪及投訴管理。
(5)對客戶的告知義務。
(6)風險揭示。
(7)投資顧問服務協議。
(8)投資顧問的研究支持。
(9)服務收費。
(10)業務推廣與宣傳。
(11)以軟件工具、終端設備為載體的投資顧問服務。
(12)留痕管理與記錄保存。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實用15篇)篇九
封面下端應標有托管協議當事人名稱的全稱。
報送中國證監會審核的稿件,必須標有“送審稿”顯著字樣。
托管協議目錄自首頁開始排印。
目錄應列明具體的標題及相應的頁碼。
列明訂立托管協議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組織形式、營業期限等。
二、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訂明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例如:
(一)訂立托管協議的依據是《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訂立托管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基金資產的保管、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托管協議的原則是平等自愿、誠實信用。
三、基金托管人與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核查。
訂明基金托管人與管理人之間業務監督、核查的事項:
(一)基金托管人如何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督權,以及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對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資產進行核查,以及發現基金托管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四、基金資產保管。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二)基金成立時,所募資金的驗證事宜;
(三)基金銀行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四)基金證券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五)基金資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六)和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五、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
具體訂明有關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資產時向基金托管人發送資金劃撥及其他款項收付的投資指令的事項:
(二)投資指令的內容;
(三)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程序;
(四)授權人員更換的程序。
六、交易安排。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標準、程序等;
(三)封閉式基金成立后,可申請上市及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擬上市時間;
開放式基金成立后,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就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的時間、場所、方式、程序、價格、費用、收款或付款等方面的業務安排。
(四)基金持有人買賣基金單位的清算、過戶與登記方式。
七、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單位每份資產凈值計算和復核的完成時間及程序;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建立基金帳冊并定期對帳的事宜,以及基金財務報表編制和復核的時間、程序。
八、基金收益分配.
具體訂明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據、時間及程序等事項。
九、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具體訂明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和保管事宜。
十、信息披露。
(一)說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除按《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的信息在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二)訂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及信息披露程序。
十一、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
說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基金帳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并確定保存期限。
訂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出具托管人報告的事宜,并在報告中說明上一基金會計年度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契約的情況。
十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一)訂明基金管理人提議更換基金托管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序。
(二)訂明基金托管人提議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序。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訂明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的計提比例、計提方法、復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等。
十五、禁止行為。
列明托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例如: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四)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應當在行政上、財務上相互獨立,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十六、違約責任。
(一)說明由于托管協議當事人過錯,造成托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托管協議當事人雙方的過錯,造成托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說明托管協議當事人違反托管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
(三)說明因托管協議當事人違約給基金資產造成實際損害的,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十七、爭議的處理。
說明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予以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基金契約的規定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托管協議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后,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托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基金契約終止之日。
(二)托管協議一式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份外,托管協議每一簽約人持有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托管協議的修改和終止。
(一)訂明托管協議的修改程序以及修改部分的效力。
說明托管協議的修改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準。
(二)訂明托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二十、其他事項。
二十一、托管協議當事人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簽訂地、簽訂日。
基金管理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
簽訂地:
簽訂日:年月日。
簽訂日:年月日。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實用15篇)篇十
基金托管人:_建設銀行。
一、前言。
為保護基金投資者合法權益,明確基金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規范基金運作,依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在_等自愿、誠實信用、充分保護基金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基礎上,訂立《_____-道瓊斯88精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本基金合同”)。自__年6月1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之規定,若本基金合同內容存在與該法沖突之處的,應以該法規定為準,本基金合同相應內容自動根據該法規定作相應變更和調整。屆時如果該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對前述變更和調整進行公告的,還應進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規定本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基本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包括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簽訂并生效之日起成為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基金投資者自取得依據本基金合同發行的基金份額時起,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按照《暫行辦法》、《試點辦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_____-道瓊斯88精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由基金發起人按照《暫行辦法》、《試點辦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設立,并經_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_證監會”)批準。
_證監會對本基金設立的批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保證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由于證券投資具有一定的風險,因此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二、釋義。
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_____-道瓊斯88精選證券投資基金;
3、招募說明書:指《_____-道瓊斯88精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4、_證監會:指_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5、銀行監管機構:指_人民銀行及/或_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6、《證券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7、《合同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8、《基金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11、元:指人民幣元;
13、基金發起人:指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基金管理人:指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基金托管人:指_建設銀行;
19、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2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之規定參加的會議;
27、存續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28、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9、認購:指在本基金設立募集期內,投資者申請購買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30、申購: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續期間,投資者申請購買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35、銷售代理人: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為辦理本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
36、銷售機構:指基金管理人及銷售代理人;
37、基金銷售網點: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及基金銷售代理人的代銷網點;
38、指定媒體:指_證監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報紙、互聯網網站;
40、開放日:指為投資者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工作日;
41、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投資者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申請的日期;
44、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46、標的指數:指本基金投資組合跟蹤的對象指數,本基金以道瓊斯_88指數為標的指數,但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本基金合同規定的程序變更標的指數。
48、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無法克服、無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簽署之日后發生的,使本合同當事人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騷亂、火災、_征用、沒收、法律變化、突發停電或其他突發事件、證券交易場所非正常暫停或停止交易等。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實用15篇)篇十一
列明訂立托管協議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組織形式、營業期限等。
二、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訂明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例如:
(一)訂立托管協議的依據是《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訂立托管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基金資產的保管、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托管協議的原則是平等自愿、誠實信用。
三、基金托管人與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核查訂明基金托管人與管理人之間業務監督、核查的事項:
(一)基金托管人如何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督權,以及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對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資產進行核查,以及發現基金托管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四、基金資產保管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二)基金成立時,所募資金的驗證事宜;。
(三)基金銀行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四)基金證券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五)基金資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六)和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五、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
具體訂明有關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資產時向基金托管人發送資金劃撥及其他款項收付的投資指令的事項:
(二)投資指令的內容;。
(三)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程序;。
(四)授權人員更換的程序。
六、交易安排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標準、程序等;。
(三)封閉式基金成立后,可申請上市及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擬上市時間;。
開放式基金成立后,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就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的時間、場所、方式、程序、價格、費用、收款或付款等方面的業務安排。
(四)基金持有人買賣基金單位的清算、過戶與登記方式。
七、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單位每份資產凈值計算和復核的完成時間及程序;。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建立基金帳冊并定期對帳的事宜,以及基金財務報表編制和復核的時間、程序。
八、基金收益分配.
具體訂明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據、時間及程序等事項。
九、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具體訂明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和保管事宜。
十、信息披露。
(一)說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除按《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的信息在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二)訂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及信息披露程序。
十一、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
說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基金帳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并確定保存期限。
十二、基金托管人報告。
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契約的情況。
十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一)訂明基金管理人提議更換基金托管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序。
(二)訂明基金托管人提議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序。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訂明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的計提比例、計提方法、復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等。
十五、禁止行為列明托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例如: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四)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應當在行政上、財務上相互獨立,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十六、違約責任。
(一)說明由于托管協議當事人過錯,造成托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托管協議當事人雙方的過錯,造成托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說明托管協議當事人違反托管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
(三)說明因托管協議當事人違約給基金資產造成實際損害的,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十七、爭議的處理。
說明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予以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基金契約的規定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托管協議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后,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托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基金契約終止之日。
(二)托管協議一式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份外,托管協議每一簽約人持有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訂明托管協議的修改程序以及修改部分的效力。
說明托管協議的修改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準。
(二)訂明托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二十、其他事項。
二十一、托管協議當事人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簽訂地、簽訂日。
基金托管人(章)基金管理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簽訂地:
簽訂日:年月日簽訂日:年月日。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實用15篇)篇十二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機構)。
法人注冊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證券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和《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稱協會)的有關自律規則,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雙方申明。
第一條甲方系中國證監會核準的證券投資咨詢專業機構;具備提供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服務的必要條件和專業能力。
第二條乙方系證券市場合法投資者;知曉證券市場有風險,對甲方告知的“風險提示”業己清楚;已經詳細閱讀了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準確理解其含義。
第三條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不利用本合同的關系從事任何違法、違規行為。
第二章服務內容及方式。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服務內容包括:證券投資信息、分析、預測或咨詢意見,個股研究成果及操作建議。服務范圍包括:_____(如:深、滬證券交易所掛牌的交易品種、基金……)。
第五條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采用如下方式:_____(如:手機短信或傳真、電話、電子郵件、軟件、現場指導等),不通過其它方式提供服務。
第三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甲方本著勤勉盡責、誠實守信的原則,為乙方提供專業、有償服務。
第七條甲方有權根據提供的服務和合同約定收取咨詢服務費,并享有所提供的研究分析結果的知識產權。
第八條甲方向乙方提供證券買入、賣出建議,僅供乙方參考,不承擔乙方的投資損失。
第九條甲方不得代理乙方直接從事證券投資,不得與乙方約定分享乙方證券投資的收益或分擔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服務內容有相關根據并經合理論證,無虛假、片面和誤導性的陳述。
第十一條甲方依法保護因服務關系而知悉的有關乙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隱私。
第四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成為甲方的_____會員,享受甲方提供的專業服務。
第十三條乙方基于獨立的判斷,自行決定證券投資,承擔投資損失。
第十四條乙方不得與甲方另行簽訂證券投資收益共享、損失分擔的約定。
第十五條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研究分析結果或建議泄露給任何第三人。
第十六條乙方根據合同約定支付咨詢服務費。
第五章咨詢服務費。
第十七條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證券投資咨詢服務費,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數字小寫)。
第十八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支付咨詢服務費。以匯款方式支付的,應將款項匯至合同首頁指定的咨詢服務收費專用賬戶。
第六章服務期限。
第十九條本合同約定服務期為_____,自甲方收到乙方咨詢服務費用次日開始計算。
第七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條對于甲方無法預測或無法控制的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及其它人力不可抗力而造成服務中斷的情況,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通知乙方,并在乙方要求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一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善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由協會調解,調解不成或不符合協會調解規定的,應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二)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審理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將繼續執行,任何一方不得因發生爭議故意損害或惡意詆毀另一方,不得威逼、利誘、恐嚇對方,不得干擾和破壞對方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如果違背本條款必須向對方賠付雙倍于本合同所涉款項之違約金。
第九章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服務期滿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可提前終止。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簽署生效后,若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定已修訂,本合同涉及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執行,但其它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如本合同與新的法律法規嚴重背離雙方有義務在體現原合同要義的基礎上修改本合同,或重新簽署合同。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修改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若此合同一方愿意續約,必須在此合同到期之日前征得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簽訂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實用15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實用15篇)篇十四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
通訊地址: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鑒于:
甲方系____認證的證券投資咨詢專業機構,在證券投資咨詢方面具有專業優勢。
乙方系個人投資者,需要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專業咨詢和指導。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有償向乙方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服務范圍。
甲方就深滬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b股股票、基金及債券等向乙方提供證券投資分析意見及投資建議。
第二條服務提供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咨詢服務的方式為_________。
第三條服務項目。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務項目為_________。
第四條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約定的咨詢服務的服務費為____________元,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時全額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服務期約定。
協議約定服務期為_________個月,自甲方向乙方開始首次操作建議時起計。
第六條甲方聲明與保證。
甲方保證不接受乙方的資金或賬戶密碼直接進行證券交易,甲方保證不與乙方就乙方證券投資的損益的分擔有任何約定,乙方應根據自己的判斷作出投資決策并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對于乙方的盈虧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乙方已充分地認識到了證券投資的風險,在使用之前,乙方將對所有甲方提供的證券投資意見及建議進行判斷和核實,并__承擔據此投資的一切風險。
乙方保證不將乙方的資金或賬戶密碼交給甲方供甲方直接進行證券交易,乙方保證不與甲方就乙方證券投資的損益的分擔有任何約定。
乙方保證不與甲方雇員進行私下交易。乙方保證不將乙方的資金或賬戶密碼交給甲方的雇員或委托給甲方雇員供甲方雇員直接進行證券交易,乙方保證不與甲方雇員就乙方證券投資的損益的分擔有任何私下約定。
乙方保證在本協議期間及本協議終止后半年內,不雇用或試圖雇用甲方雇員。
第八條保密。
甲方就因本協議所知悉的乙方的個人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資料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提供,但因_要求及司法需要等原因除外。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本協議和乙方因本協議而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證券投資分析意見及投資建議的全部或部分向第三人提供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第九條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乙方將服務費繳付給甲方后生效(乙方以傳真簽字方式亦有效)。
第十條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一條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終止本協議及要求甲方退還任何費用。
如果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違反了本協議第七條第2點的約定,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協議自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后終止,甲方將不向乙方退還任何費用。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或修訂必須由雙方共同商定,并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文件方可有效。
第十二條管轄。
本協議受_______法律管轄。所有關于本協議及因本協議執行而引起的糾紛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__管轄。
第十三條其他。
本協議壹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__人(簽字):___。
法定__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實用15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優勢互補的合作原則,就甲方遷入乙方工業園區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將在海淀區中關村科技園區注冊的高新技術公司,在土地和廠房條件具備后一個月內遷入并注冊在乙方管轄的楊鎮工業開發區。
2)甲方將其承擔的國家“863”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劃項目、國家“十五”科技攻關計劃項目、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和國家火炬計劃項目等項目的科技成果,在乙方工業園區進行產業化。
3)甲方有義務引進其它的“863”項目公司落戶乙方工業園區,并配合乙方向上級主管部門報批高新技術園區等有關事項。
4)甲方落戶乙方園區之后,合法經營,盡快讓科技成果產業化,為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作出貢獻。
5)甲方招聘企業員工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本地人員。
1)乙方負責提供甲方遷入乙方工業園區工商注冊登記需要的土地及房屋證明文件。
2)乙方負責提供甲方的項目產業化所需要的土地和廠房,并保證屬于北京市規劃局批準的工業用地。
3)甲方落戶乙方園區之后三個月內,乙方協助為甲方獲得(前期)不少于200萬元的流動資金貸款。
4)甲方落戶乙方園區之后,乙方負責落實并保證甲方享受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有關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稅收、人才引進等等;同時享受地方政府對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上繳的增值稅返還政策(即:增值稅地方政府留成部分50%返還給企業)。
5)在甲方落戶乙方工業園區之后,乙方應按照當地政府的投資政策,相繼解決甲方總經理、副總經理(或相當于副總經理)級別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學歷)的科技人才的北京市戶籍。
1)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不少于12畝,人民幣9萬元/畝,50年使用權;廠房:1500m2,輕鋼結構,600元/m2。上述廠房由乙方投資修建,土地與廠房作價合計人民幣200萬元左右。
2)乙方以上述土地和廠房(約200萬元)入股參與甲方的股份制改造,占甲方公司12%的'股份,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益,并委派一名代表參加甲方公司董事會,但不參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同時,乙方將12畝土地50年的使用權和1500m2廠房的產權轉入甲方公司名下,并協助甲方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金以及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手續費由公司承擔。5年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權隨時將乙方的股份按原價回購。
3)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三個月內將甲方需要的1500m2廠房建成,并交付甲方使用。
4)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必須做到六通(即:路、電、水、通訊、蒸汽、排污)一平;上述六通一平的費用屬于12畝土地面積以外的投資由乙方負責,12畝土地面積以內的投資除了廠房、道路、圍墻和崗亭外由甲方負責。
1)本協議除了法定原因外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單方解除。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
3)承擔違約責任的范圍應包括守約方的直接損失和履約應得的合同收益。
1)本協議的履行因發生地震、水災、非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戰爭、社會動亂、流行瘟疫等不可抗力事件,可以中止;如果協議的繼續履行已不可能或不再必要,可以協商終止。
2)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形成的違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以公平的原則協商解決協議中止或終止后的遺留問題。
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解釋而發生爭議,如協商解決不能,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并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
1)本協議有效期與上述土地使用年限等長。
2)本協議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
1)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2)本協議書(包括協議書附件)經協商可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經修改或補充的書面補充協議為本協議書不可分割之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書的附件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