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市場發展迅速,需要關注市場信息和趨勢,做出明智的決策。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一份詳細的轉讓指南,希望對大家的轉讓決策有所幫助。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一
第一條土地狀況。
甲方轉讓的土地位置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該土地面積共約平方米(具體以實際面積為準),土地及土地上的附屬物同時轉讓,其所有權益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歸乙方所有。
第二條、甲方對該土地承諾如下:___________。
1、甲方保證該土地權屬清楚,并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該土地交付乙方,屆時該土地應無任何擔保、抵押、無人租用、使用等。
第三條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土地的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元。(大寫:___________),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付清。
第四條乙方權益使用期限:___________。
使用期限為50年,,國家有政策按國家政策處理。
第五條相關手續及土地征收或拆遷的約定。
1、協議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權益手續轉移義務,如因政府原因確實無法辦理權益轉移手續,甲方須把所有相關證件交乙方保存。遇拆遷或其他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物及土地補償等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配合辦理征收征用補償的相關手續。
2、乙方對本土地享有永久權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權等,乙方無需甲方同意即可對其自行轉讓、出租、贈送及繼承等,甲方及其親屬不得干涉,除需要甲方配合外,乙方有權簽訂及收取征收、拆遷手續或補償、賠償款項等,所有并無需經甲方同意。甲方及家人不得對乙方的土地的使用用途有任何限制。
3、如遇政府或發展商需要征收、拆遷時,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賠償款歸乙方所有。如賠償或補償所有款項需經過甲方,甲方收到相關款項后三天內必須全部歸還給乙方。
第六條承諾、保證及違約條款(本條獨立適用)。
1、甲方承諾:___________即使本協議后續被法院或相關機構確認無效、解除、終止,甲方也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權益,本土地及土地的附著物的所有權益依然由乙方占用、使用、支配、所有。
2、甲乙雙方確認:___________簽訂本協議均屬自愿,屬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
3、甲方保證:___________本協議中土地無任何爭議,轉讓事宜得到了全家的一致同意,甲方及甲方家人、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在任何情形下不得反悔。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甲方不得向乙方再有任何的要求和主張,否則按違約承擔責任。
4、轉讓完成之后,如果甲方反悔,導致乙方喪失對土地及土地上房屋的占有使用權的,甲方自愿按當時當地土地及房屋每平方市價的2倍乘以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總面積的金額,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5、本協議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土地或按規定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七條協議生效及爭議約定。
本協議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按印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協商不成由深圳市國際仲裁院仲裁,違約一方承擔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仲裁費等。
甲方、配偶: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村民委員會見證: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該宗地四至:西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轉讓時間:起始于____年__月__日,終止于___年__月___日,共計:_____年。
2、乙方按時間和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________(共計人民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后____天內支付,甲方確保該宗土地轉讓前無任何糾紛,無任何建筑物。
3、甲方積極幫助乙方解決有關土地手續辦理事宜,該宗土地轉讓后產權由乙方所有。
1、若乙方未能得到該地塊的審批手續,甲方應協助乙方取得。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并在協議規定期限內支付此款。
2、若乙方在辦理土地劃撥手續完后,如甲方未能按協議規定時間內付款,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三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四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自愿將建于的房屋轉讓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轉讓。
1、甲方將原建于的房屋,占地面積約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金額為x元。
2、甲方負責協助辦理生產隊的土地使用手續給乙方,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轉讓費的支付方式為:本協議雙方簽字后乙方支付轉讓定金給甲方。待甲方辦理好生產隊的土地使用手續給乙方后,并在兩個月內把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將余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4、此房屋轉讓之前所產生的法律責任與經濟糾紛一律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5、如果甲乙雙方中任一方違反此房屋轉讓的協議,違約方應該付予對方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為房屋轉讓金額的兩倍。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自簽字后即發生法律約束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五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自愿將建于xx的房屋轉讓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轉讓。
1、甲方將原建于xx的房屋,占地面積約xx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金額為xx元。
2、甲方負責協助辦理生產隊的土地使用手續給乙方,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轉讓費的支付方式為:本協議雙方簽字后乙方支付轉讓定金xx給甲方。待甲方辦理好生產隊的土地使用手續給乙方后,并在兩個月內把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將余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4、此房屋轉讓之前所產生的法律責任與經濟糾紛一律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5、如果甲乙雙方中任一方違反此房屋轉讓的協議,違約方應該付予對方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為房屋轉讓金額的兩倍。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自簽字后即發生法律約束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六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村組):
乙方(承包戶主):
根據《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依據甲方依法制定的`土地承包(調整)方案,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將土地承包給乙方家庭經營。為保護和合理使用土地,維護雙方權益,訂立本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七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房產買賣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工業國有土地廠房轉讓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三)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房屋(附件一);。
(六)房屋內附屬設施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_______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__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___次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附件三)。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_____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割。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交付(轉移占有)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價____倍】【價值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除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八
甲方,漢,現年歲,生于日,家住縣鎮村組,身份證號碼:。
乙方,漢,現年歲,生于日,家住縣鎮村組,身份證號碼:。
甲、乙方經協商,就甲方位于村組(小地名)的平方米農村土地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2、甲方保證此塊土地在轉讓之前的經營使用權合法,且無任何糾紛及債務抵押,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一切損失。
3、乙方的轉讓金支付按照每平米萬元。甲方在支付轉讓金是,乙方應立即將該土地實際交付乙方,同時系于該土地的一切權利也一并移轉給甲方。在以后因國家政策等原因應續簽承包使用合同時,甲方必須就相關簽訂事宜協助配合乙方辦理。
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協助辦理在該土地上建房等相關的`事宜時,甲方均不得拒絕、推諉、拖延等,否則必須支付該轉讓金雙倍違約金給乙方,并且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甲方向乙方承諾,現轉讓的土地屬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現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雙倍支付乙方給付的土地轉讓金及賠償相關損失。
6、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場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協議簽定后,乙方先支付萬元給甲方。余款在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相關轉讓手續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委員會存檔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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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九
經村委會研究決定并由村名代表大會通過及公示無異議,甲乙雙方根據法律規定,。
本著公平公正自愿的同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甲方集體所有的廢棄閑置的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轉讓給乙方使用。初期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到期后乙方優先擁有使用權。
(二)轉讓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無經濟條件修村內__________________(原是土路面),乙負責拉砂石料鋪墊三條路的路面,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價款,今后路面在損壞與乙方無關,乙主并保證路邊溝暢通,經甲乙雙方確認此施i工程價款為_________萬元整。
(三)如使用期到期后,甲方如將此標的物轉讓給第三方,則甲方將按價賠償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資。
(四)乙方在使用期間內,有權合法轉讓標的物的使用權,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乙方在使用期間,乙方在標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標的物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甲仿將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價賠償給乙方,并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六)如此標的物被國家征用,所得的賠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及村民無關。
(七)乙方在使用期間內,對轉讓標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動,(沙石廢士)乙方有權處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十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后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書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視作乙方無異議。甲方可以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書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視作甲方無異議。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預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土地。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查干花鎮查干花村坰(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種植(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年萬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轉讓元,或者次元。
支付時間: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自己承包村民小組政府開發的荒山坡改梯荒土轉讓給乙方開發種植中藥材。
二、乙方承包后,土地使用權歸乙方使用和經營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如甲方以及甲方家屬干涉乙方,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損失。
三、乙方承包期限為叁年,承包土地(地名王港坡),現種植烤煙以及石牛坡水井路上左邊玉米地,全部大約壹佰畝地,全部轉讓給乙方。
四、乙方承包土地轉讓費捌仟叁佰元為一年,叁年內乙方必須各年付清各年的土地轉讓費,乙方才能使用,如不付清,甲方有權干涉乙方使用。
五、甲方轉讓期限為叁年,如期限已滿,乙方還要繼續承包,甲方要先給乙方承包,如乙方不愿承包,甲方自行處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
六、乙方在承包的期限內如遇到政府和群眾的任何干涉,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要負債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如甲方不執行協議,甲方要負責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如乙方不執行協議,甲方不退還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九、如乙方在承包期限內,甲方負責乙方的運輸暢通,如遇到堵塞,甲方負責一切損失。
十、承包的期限從20xx年xx月xx日起到20xx年xx月xx日日止。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證人:_________。
合同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十二
乙方:
居龍村第十生產隊南江毛有一地按人口分給9戶農戶作為長期性的自留地,現甲方在2011年7月17日晚召開全體社員會議,對此地進行充分協商,最后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一致通過將該分得自留地同意轉讓給乙方長期性使用,經雙方本著互利友好的協商同意簽訂如下轉讓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四至范圍,東至符文,南至符老生,西至柳要妹,北至十隊2.5米公路和陳有志公路。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東至西49.3米,南至北三點平均53.5米,總面積2630.7平方米,共3.95畝,每畝單價:220000元,共865000元整。
三、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性付清土地款給甲方(9戶),同時甲方將土地交給乙方長期使用。
四、如果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權屬邊界有糾紛,甲方必須出面協商處理清楚,否則后果自負。
五、如遇到國家征用該土地與甲方無關,其征用的一切賠償費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名、蓋章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9戶)農戶代表簽名(蓋手印):
乙方簽名蓋手印:
日期:xx年xx月xx日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將位于的平方米的土地轉讓給甲方,乙方不干預甲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二條:歸屬問題。
該土地轉讓成立后,乙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甲方,其中包括:
1、永久使用權;
2、在該土地范圍內建筑房屋;
4、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該土地轉讓費共計元(大寫:)人民幣。甲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元(大寫:)人民幣,剩余款項在轉讓手續辦理好之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雙方權益、義務。
1、乙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幣元轉讓費后,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乙方應確保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為其所有,如果甲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為乙方家庭所有,轉讓成立后乙方任何家庭成員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
3、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無償提供辦理手續所需的證件。
4、乙方有義務在本村內協助甲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乙方支付。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土地平面圖經雙方簽字后作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十四
甲方(轉讓人):
姓名:;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受讓人):
姓名:;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則,避免今后出現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經雙方磋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一)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x府國用(20xx)第000000號,所有人為。
(二)該地塊位于廣東省xx縣城x鎮x大道南路,土地面積為144平方米。該地塊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用地。
二、轉讓方式:
(一)土地轉讓價格為每平方米人民幣柒仟伍佰元整,轉讓總價為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小寫:1080000.00)。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為人民幣肆拾萬元整,雙方簽訂協議書后3天內將定金轉入甲方賬號(開戶行:,戶名:,賬號:),甲方收到定金后應將有關證件交乙方辦理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第二期余款,為人民幣陸拾捌萬元整,乙方必須在春節前付清。
(三)乙方辦理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因該宗土地原因無法辦理過戶手續時,乙方可將該宗土地退回甲方,甲方當天將定金全額退回乙方。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承諾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過戶手續。
(二)乙方應按約定時間支付該土地轉讓金。
四、其他。
(一)在轉讓過程中,乙方承擔該宗土地轉讓契稅和交易費等所有費用。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指紋后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參與人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十五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十六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轉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轉讓范圍。
第二章轉讓土地的交付與轉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轉讓人轉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轉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轉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轉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轉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轉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轉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轉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轉讓手續的,出轉讓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轉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轉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轉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轉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轉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轉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轉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轉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轉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轉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轉讓土地使用權。
轉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轉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轉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轉讓人申請,取得轉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轉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轉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轉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轉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轉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轉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轉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轉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轉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轉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轉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轉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轉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轉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轉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轉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十七
受讓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將位于市區街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轉讓土地概況。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________平方米,為土地。
二、轉讓期限。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任何人事單位主張該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權,必須配合協調處理好與村委會、基層政府的關系。
三、轉讓用途。
乙方受讓該土地后用于建筑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曉并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過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電,包括鄰里糾紛問題等)。
四、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方式。
簽訂本協議后,乙方支付給甲方元整,剩余款項待乙方主體房屋建成后一次性付清,甲方并向乙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條。
六、違約責任。
1、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拒絕將轉讓土地交給乙方,則必須雙倍返還轉讓款,即元。
3、如乙方購買該轉讓土地后無正當理由要求反悔,則無權要回轉讓款。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捺印時生效。
山東土地轉讓協議(優質18篇)篇十八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
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協議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協議、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
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協議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協議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協議的變更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協議的解釋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