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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的企業安全管理(實用13篇)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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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公司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促進石化通訊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安全法和總廠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3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4條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5條凡本公司職工除必須熟悉并嚴格遵守本制度外,還必須同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以及總廠制定的職業安全衛生的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
第二章組織管理體系。
第6條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其組成成員:
主任:
副主任:
委員:
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7條公司下屬各站(中心)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公司通訊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擔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房、維護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8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公司經理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生產副經理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生產運行部部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9條生產運行部是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應對公司實現安全、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上級領導負責。
其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總廠有關企業安全監督方面的政策、法規、標準及公司指示、規定。
2、負責公司安全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對各類安全隱患提出整意見,落實整改措施,并向上級報告。
3、負責起草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能源管理等有關管理制度、規程、實施細則等的擬訂、修改、檢查、監督及實施執行。
4、負責做好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重視安全生產記錄、臺帳、報表的管理工作,及時編制上報年、季、月度安全生產管理臺帳等有關報表。
5、負責協調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持續改進意見。
第10條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和石化總廠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3、經理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公司。
工作計劃。
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于安全技術措施項目。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親自主持死亡、重傷、火災及重大事故的原因分析,制定防止再次發生類似事故的措施。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定期召開公司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防火、勞動保護問題及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7、經常組織教育干部和技術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種安全教育情況。對查出的問題組織分工解決。
8、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對重大事故責任者給予處分。
第11條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貫徹落實總廠各項安全管理,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并認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采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4.負責組織制定審批公司安全教育計劃,參與并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
5.審批公司生產運行、檢修、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負責組織上報和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召開生產安全會議,分析。
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8、根據總廠安排、組織公司各種安全活動。總結經驗及時上報,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12條生產運行部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公司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公司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7、根據總廠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8、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9、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13條站長、中心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站長、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及健康負全面責任。
2、貫徹執行總廠及公司有關安全規定和指示,并嚴格組織檢查落實。
3、擬訂、修訂本單位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職工進行批評教育,直至停止工作。
4、定期召開安全員會議,聽取安全生產工作的匯報及意見。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5、計劃.布置、檢查、匯報、總結工作同時進行,把安全生產工作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6、根據總廠有關規定,組織對本單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進行考核,保證職工持證上崗。
7、組織站或中心級的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防護設施處于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單位無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時向公司書面報告。
8、負責檢查動火的措施落實,審批三級動火,并組織動火時安全措施的落實。
9、負責組織調查、分析本單位所發生的各類事故,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事后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上報。
第14條生產副站長、中心生產副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生產副站長、中心生產副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堅持抓生產,必須首先抓安全的原則。
3、組織本單位生產的同時,必須考慮和安排安全、勞動保護等問題,確保生產、施工、運行與維護過程中的安全。
4、在討論技術問題或做技術決定時,同時要提出安全技術措施。
5、在進行各種技術改造、技術革新研究試驗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6、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要及時報告和處置,并負責保護事故現場。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7、定期召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分析會,制定防范措施,杜絕安全隱患。
8、對新工人、變動崗位或復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定期參加班組每周二的安全學習,及時采納職工提出的正確意見。
9、經常檢查、布置本單位安全員工作,支持他們工作,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第15條站、中心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1、站、中心安全員在站長、中心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本站或中心的安全生產工作。
2.協助站、中心主任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
規章制度。
參與擬訂、修訂本單位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做好本單位職工安全思想、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考核工作,負責新職工的二級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并檢查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情況。
4、檢查動火措施落實情況,負責三級動火的審批及檢查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動火。
5、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主管領導處理。
6、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7、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并檢查各班組每周二的安全學習情況。
8、負責安全設施、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并檢查班組每周二的安全學習情況。
10、資料員和保管員在站、中心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16條站、中心技術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安全生產和工程技術統一。確保各項技術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根據上級規定負責擬定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在起草設備檢修、網絡改造、工程施工等方案前,必須擬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組織職工熟悉掌握,并檢查執行情況。
3,參加本單位職工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講課,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4、參加本單位有關事故調查、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
5,經常深入各崗位、班組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提出措施予以消除。
第17條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班組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和健康負責。
2、貫徹執行各級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發現有違章行為的應及時制止。
3、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并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
4、發生事故,立即組織搶救,并負責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參加對傷亡事故、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
5、組織本班職工堅持每周二的安全生產學習例會,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6、對新工人、變動崗位或復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有權拒絕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的職工獨立上崗。
7,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工作,保持靈活好用。檢查職工合理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8、組織職工參加安全生產競賽和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第18條班組安全員(兼職)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工作,接受站、中心安全員的業務指導。
2、嚴格行行各級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違章操規程的行為有權制止,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3、負責對新參加工作職工的崗位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組織本班組開展各種安全教育活動,并做好記錄,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5、負責監督檢查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各種防護器材、消防器材。
6、發生事故時要及時了解情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負責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運行設備、工具儀表等安全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19條職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及安全生產規定。
2、加強設備維護,保持工作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保證設備平穩運行。
3、精心操作,認真作好各項記錄,交接班時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為接班創造良好的安全條件。
4、按時巡回檢查,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中。如果發生事故,要及時報告并果斷正確處理,保護好現場,作好詳細記錄。
5、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6、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20條公司負責組織一級安全教育。其內容為:
1、國家有關安全法令,法規和規定及總廠的有關安全規定。
2、公司的概況,工作的性質,特點及有關安全生產制度、規定,注意事項和要求。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和消防常識等。
4、本廠的典型事故及教訓,同類型單位有代表性的典型事故。
第21條站、中心負責二級安全教育。其內容為:
1、本單位概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單位的安全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本單位及事故教訓及注意事項和要求。
4、安全設施、工具、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第22條班(組)負責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其內容為:
1、本崗位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2、本崗位(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本工種)設備、工具、儀器儀表的性能,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5、本崗位(本工種)事故教訓及預防措施。
第23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24條對電氣、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25條安全檢查是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手段之一。要堅持領導與群眾相結合,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
第26條定期開展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地進行各種不同的安全檢查,由各級領導負責,有關人員參加,以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第27條安全檢查內容包括:查思想、查領導、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
第28條總廠組織每季度安全大檢查,公司負責組織每月檢查,站、中心負責組織每周檢查,班組負責每日檢查。
第29條安全檢查可分為日常,定期,專業、不定期四種檢查形式。
第30條日常檢查內容:
1、班組和崗位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檢查當班的設備運行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2、非生產崗位的班長和崗位人員,根據工種、崗位的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進行檢查。
3、主管安全領導和各級安全人員,在各自分管的職責范圍內,經常深入生產運行崗位和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
第31條定期安全檢查內容:
1、季節性安全檢查:
(1)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通訊電纜桿路及防風、防火為重點。
(2)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暑降溫、防汛、防塵等為重點。
(3)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凍保溫,安全防護設施為重點。
(4)冬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煤氣中毒,防凍、防凝為重點。
2、節日前安全檢查:
以崗位責任制、出勤安排,勞動紀律及檢修備品備件和消防、保衛為重點。
第32條專業性安全檢查內容:
1、檢查防火、動火管理以及消防設施。
2、檢查安全設施、人身安全,勞動防護用具、通風空調、塵毒噪聲危害。
3、檢查電氣防爆、防觸電、防靜電、防雷接地。
4、檢查設備、儀表、車輛、安全聯鎖、安全警報儀器、安全部件等。
5、檢查環境衛生,環境保護,文明生產等。
第33條不定期檢查內容:臨時性專業檢查以及運行設備出現問題必須組織的安全檢查。
第34條各級不同的安全檢查都必須認真填寫記錄,除上報外,抄報總廠安全處一份。
第35條各級組織的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分為三級管理,即公司、各站(中心)、班組。要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拖延。
第36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日期;“三不交”: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到站或中心、站或中心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到總廠。
第37條凡是重大隱患在未徹底解決之前,各單位主管領導都要提出保證安全生產的權宜措施,并監督站或中心執行。
第38條凡是檢查出的隱患,務必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
第39條凡是查出的隱患,因沒有及時整改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
第40條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41條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42條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1、各單位主管安全的領導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消防預案演練。
3、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有效。
4、消防器材必須放在明顯、取用方便的地方,位置固定,不得隨便挪動。
5、崗位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方法及注意事項。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7、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對火險隱患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計劃。
8、認真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定期對職工進行消防培訓。
8、禁止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工作需要確需動火作業的,必須嚴格執行火票管理制度。
第40條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第44條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必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第45條公司應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做好女職工月經期、懷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護工作。
第46條公司應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和在校學生,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第47條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職工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制度。
第48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49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50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51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52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53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54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55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56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公布的職業病名單的規定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57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標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58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
調查報告。
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59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二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駕駛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4、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5、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二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6、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60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61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權利、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62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3、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4、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5、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6、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7、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8、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9、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63條公司出現特大職工傷亡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1000元。
第64條公司出現重大職工傷亡事故、特大火災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500元。
第65條公司出現一般職工傷亡事故、重大火災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300元。
第66條公司出現職工傷亡小事故、一般火災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100元。
第67條公司出現特大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承擔管理責任扣500元。
第68條公司出現特大交通事故(次要責任),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承擔管理責任扣300元。
第69條公司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次要責任),發生一般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承擔管理責任扣100元:
第70條違反總廠安全管理規定,視情節扣200—1000元。
第71條施工作業現場未按要求執行hse“兩書一表的,扣100元。
第72條違反總廠環境環保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扣100元。
第73條加強電力等設備的運行管理,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沒能及時制止而造成設備損壞的扣500元,有人員傷亡或由此引起的火災的按本細則之第62—65條執行。
第74條禁止使用不合格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嚴禁使用電爐子、電熱鍋、大功率燈泡。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由此造成設備損壞、引起火災及人員傷亡,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5條發現隱患不報或不及時按排解決,扣500元,造成設備損壞的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6條施工用火、檢修動火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并且在使用噴燈及其它火源時,火焰距高壓設備1.5米,動火防火措施齊全,有專人看火。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由違章而造成的設備損壞、引起火災及人員傷亡的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7條施工用電,要有嚴格審批的臨時用電票、電器設備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手續、電動工具必須加裝合格的漏電保護。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責任單位500元,由此違章而造成的設備損壞、引起火災及人員傷亡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8條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帶工具袋、嚴禁高空拋物。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而由此違章造成的人員傷亡按本細則之第七十二條執行。
第79條嚴禁酒后駕駛、超速行駛、把車交他人駕駛、違章駕車。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由此而造成傷亡事故的按本細則之第66---68條執行。
第九章附則。
第80條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81條本制度由生產運行部負責解釋。
第82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83條公司所屬各站、中心的有關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規定,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第84條凡本公司職工必須熟悉并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85條本制度條文如與上級頒發的有關規定相抵觸時,則按上級規定執行。
消防員的企業安全管理(實用13篇)篇二
安全文化是指導和約束企業整體行為以及員工行為的價值理念,同時也指導著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安全文化和安全管理制度雖然形式上不同,但目的是相同的,都是為了激發員工安全生產、人人參與的積極性,從而推動安全管理向深層發展。在過去的安全管理實踐中,人們往往注重制度的建立,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法規以及細則紛紛出臺,員工受到制度的嚴格約束,整個安全管理缺乏創新,直接影響到其穩定健康的發展。于是企業倡導走“安全管理,以人為本”的道路,即堅持安全管理制度與安全文化相結合。近年來,人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制度和文化是緊密融合的,從而產生了“制度文化”。企業的發展不僅需要有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約束員工的行為,而且還要有安全文化在潛移默化中影響員工的行為。安全文化和安全管理制度是激勵員工的兩種有力工具,是緊密融合的,缺一不可。
安全管理制度促進安全文化的不斷強化。如何讓員工認同企業安全文化,并轉化為自己的工作行為,是安全文化建設中的關鍵。體現企業安全核心理念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強化安全文化,經過長期反復的實踐與完善,最終使安全文化扎根于企業,扎根于班組,成為員工共同認可的思想。相反,不適宜的安全管理制度則會使安全管理偏離其核心,與安全文化建設方向背道而馳。安全文化促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和不斷創新。安全文化形成之前,制度的執行只能靠外在的監督進行約束,一旦監督不力員工就極有可能不按要求執行;安全文化一旦形成,員工的行動就會變成一種自愿的行為。可見,安全文化可以激發員工的“自律意識”,從而提高安全工作執行率和制度有效率。
隨著企業的重組轉型以及管理制度體系的建設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在企業控制體系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份額比重越來越大。同時,符合安全文化內涵的安全管理制度也在不斷促進安全文化的創建和創新。隨著企業的競爭追求和對管理的優化,對企業綜合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安全文化理應發揮其重要作用,成為主導力量。當然,這并不意味著安全管理制度的作用比以前弱了,而是說雖然安全管理制度的力量在不斷上升,但相對于安全文化作用的提高,而處于并駕齊驅地位。在今后企業管理的進程中,安全文化的作用和功效將領先于安全管理制度,最終實現安全文化與安全管理制度的協同發展,推動企業整體實力的不斷提高。
消防員的企業安全管理(實用13篇)篇三
規范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障企業生產安全。
本制度適用于廠范圍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運輸、采購、銷售、儲存等環節。
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制定本制度。
3職責。
3.1安全科負責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并到政府相關部門備案。
3.2安全科負責開展企業危險化學品登記普查工作,依據普查情景編制《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負責到有關部門和機構進行登記、備案。
3.3安全科負責配合企業內開展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對廠內員工進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各部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安全檢查,并相應建立的管理、檢查臺帳,對相關方進行危害告之,對使用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的相關方供給《安全技術說明書》。
4控制程序。
4.1生產和使用。
4.1.1車間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
4.1.2生產和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
《劇毒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4.2安全技術措施。
4.2.1改革工藝技術,并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4.2.3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4.3個人防護措施。
4.3.1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堅持完好。
4.3.2嚴禁直接接觸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4.3.3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4.3.4有毒物品場所,應備有必須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4.4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4.5盛裝腐蝕性物品的容器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物品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熱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采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采取嚴密隔絕措施。
4.7生產、使用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4.8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磨擦、撞擊。
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擴大。
4.11凡用于生產的有毒有害氣體的蒸汽(水)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一樣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4.12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貼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齊排放。
4.13裝卸運輸。
4.13.1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磨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4.13.2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洗,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卸后必須洗刷干凈。
4.13.3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物品”標志。
4.13.4運輸散裝固體危險物品,應根據性質,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塵飛揚和遮陽等措施。
4.14報廢處理。
4.14.1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物資部門要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進行下列處理:。
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裝容器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回收廠回收處理。
4.14.2化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4.14.3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4.14.4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消防員的企業安全管理(實用13篇)篇四
建筑業屬于高風險行業,其施工企業應該建立起嚴密、協調、有效、科學的安全管理體系。什么是建筑安全管理體系?建筑安全管理體系是施工企業以保證施工安全為目標,運用系統的概念和方法,把安全管理的各階段、各環節和各職能部門的安全職能組織起來,形成一個既有明確的任務、職責和權限,又能互相協調、促進的有機整體。
安全管理體系的內容
根據系統論的基本理論和系統構建的思路,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體系理應包括如下內容:
(1)有明確的安全方針、目標和計劃。每個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體系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方針、安全目標、安全計劃,才能把各個部門、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起來,充分發揮各方面的力量,使安全管理體系協調和正常運轉。
(2)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工作,必須明確規定企業職能部門、各級人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擔的職責、任務和權限。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層層有人抓,檢查有依據,評比有標準,建立一套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考核獎懲辦法和具有安全否決權的評比管理制度。
(3)設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為了使安全管理體系卓有成效地運轉,建筑施工企業各部門的安全職能得到充分的發揮,就應建立一個負責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工作的綜合部門。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由建筑施工企業的生產規模、施工性質、生產技術特點、生產組織形式所決定。工程局、工程處設安全生產委員會,施工隊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班組設安全員。
(4)建立高效而靈敏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統。要使安全管理體系正常運轉,必須建立一個高效、靈敏的企業內部的信息系統,規范各種安全信息的傳遞方法和程序,在企業內形成暢通無阻的信息網,準確、及時地搜集各種安全衛生信息,并設專人負責處理。
(5)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管理活動。安全管理體系應建立在保證建筑安全施工和保護員工勞動安全衛生的基礎上,因此,必須在建筑施工生產的各環節經常性地開展各種形式的群眾性安全管理宣傳教育活動。
(6)實行安全管理程序化和管理業務標準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就是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分析,使安全管理工作過程合理化,并固定下來,用圖表、文字表示出來。安全管理業務標準化就是將企業中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辦法制訂成統一標準,納入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建筑施工企業通過實現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和標準化,就可使安全管理工作條理化、規范化,避免職責不清、相互脫節、相互推諉等管理過程中常見的弊病。因此,它是安全管理體系的重要內容,也是建立安全管理體系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
(7)組織外部協作單位的安全保證活動。建筑施工企業所需的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是影響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安全性能良好的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的必要條件。這就關系到外部協作單位對建筑施工企業在安全生產條件和生產技術方面的安全性、可靠性的保證,是建立和健全企業安全管理體系不可缺少的內容。
建立施工企業安全管理體系的途徑
成功經驗表明,建筑施工企業建立安全管理體系,首先應有明確的指導思想,即安全是施工企業發展的永恒的主題。因此,在建立企業安全管理體系的方式、方法上仍需不斷完善。必須克服在安全問題上的短期行為、僥幸心理和事故難免的思想;對安全問題要常抓不懈、居安思危、有備無患、堅定信心,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靠企業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企業法人代表負責,親自抓安全;對施工組織進行安全評價與審核;加強施工事故的預防與不安全因素的`控制,加速安全信息的傳遞;有計劃、有步驟地把外協單位所提供的產品、零部件和勞務等的安全需求納入本企業安全管理體系中;不斷健全與完善安全管理體系。
建立安全管理體系要從企業的實際情況出發,選擇合適的方式。可把整個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作為一個大系統,再直接著手建立其安全生產的安全管理體系,也可把工程項目作為對象建立項目安全管理體系。建立安全管理體系的目的是要根據安全方針、安全目標、安全計劃的規定和安排,使它有效地運轉起來,發揮作用,保證安全生產。這就要求全體職工對施工安全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不斷提高技術素質,勝任本崗位的安全操作。這些都是建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體系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真正轉移到提高勞動者的安全科技文化素質,依靠先進的安全科學技術的軌道上來,同時也要加強組織學習國際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經驗和標準,充實企業的安全管理體系。
消防員的企業安全管理(實用13篇)篇五
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企業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二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要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上級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企業管理人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4、整改后必須經企業負責人和生產部負責人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企業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1、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系。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廠區,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廠區各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廠,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2、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
4、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
5、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對不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3、安全記錄,應統一集中在現場辦公室,以備檢查。
4、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5、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6、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7、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8、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常
9、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子架、龍門架和隨吊盤上下。
10、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1公司每次召開的會議對于生產安全方面的內容必須有會議記錄,并由企管部和班組長負責記錄歸納,傳達落實。
2、對安全生產內容中作出重大決定等重要內容不準漏記或錯記。
3、認真執行會議中的安全生產內容,各部門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終召開安全生產總結會議,總結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經驗找出教訓,制定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并匯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裝訂成冊入檔。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事故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1、發生事故,任何人不準隱瞞不報,或不如實上報。
2、事故調查所需數據、資料,公司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協助調查。
(一)防火檢查制度
1、檢查組要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
2、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3、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二)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2、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3、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三)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五)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1、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
2、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3、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設備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
4、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5、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6、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六)倉庫防火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并設明顯標志牌。
2、倉庫內部,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3、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4、嚴禁使用電熱器。
5、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6、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后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7、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8、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七)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1、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2、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3、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5、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6、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7、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8、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9、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一、為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
第一條: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法
二、低壓帶電作業
1、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應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并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戶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2、在變臺或有閉式刀閘上拆搭接戶線應指定熟練工人操作,保持對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三、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1、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2、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臺。
3、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4、各工種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專業技術培訓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并經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5、企業實行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安全由安全小組負責,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檢查監督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6、嚴禁將危險物品帶入維修現場,要害設備、由穿戴防護用品的專人保養和管理,并經常進行檢查和維修。
7、維修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不得酒后操作、打鬧和聊天。
8、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后方可作業。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9、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并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11、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并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12、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13、堅持安全檢查和自查。
消防員的企業安全管理(實用13篇)篇六
安全管理(safetymanagement)是管理科學的一個重要分支,它是為實現安全目標而進行的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動。現在,就來看看以下兩篇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吧!
1
規章制度。
的主要內容。
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可分為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業衛生三個方面。
包括安全總則、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各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應急救援工作制度、事故調查處理制度,以及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三同時"(即主體工程與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審查驗收管理制度等。
包括電氣安全技術、壓力容器安全技術、鍋爐安全技術、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訓施工安全技術、消防管理、危險場所的安全技術管理、容器內作業、高空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培訓、考核、發證、持證作業等)、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
包括塵毒監測、防塵防毒措施、防塵防毒設備的維護管理、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統計報告、防暑降溫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2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度的基本要求。
在安全文化體系建設中,制度文化和執行文化同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設是員工行為控制的有效途徑,是"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轉變的橋梁,而強化執行力建設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位的保障,同時能夠彌補安全管理制度的不足。因此,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設和執行是建立現代企業的客觀要求,是嚴格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管理的需要。
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時,首先應該設計制度系統圖,圍繞制度方案進行編寫,定期清理并進行效果評價,然后歸并更新后編纂發布,屬于體系文件就納入其中,屬于無效的立即廢止,能夠合并的立即更新,讓基層單位始終執行的是最新的有效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須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必須強化剛性。
在制度的制定過程中,應遵循"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的原則,真正體現尊重愛護員工。在各安全管理制度配套考核政策制定上,也應充分考慮各種客觀事實,把握尺度,不能動輒就罰,以罰代管,讓員工產生抵觸情緒。只有這樣,才能使員工在意識上能夠自覺接受制度,在行為上能夠主動服從管理。在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上,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則必須加強有效監督和責任追究,加大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堅持嚴格要求,嚴格考核,對違犯規章制度行為嚴肅處理,否則,執行力度越來越小,執行效果越來越差。
(3)增強安全管理制度的針對性,提高標準化水平,確保安全管理制度準確執行。
任何一項制度的出臺應明確擬訂目的、執行流程、分工界面與安全職責,方能為實現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提供書面依據。制度的擬訂應嚴格依照安全管理的規程、規定,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標準,才能做到切實可行。為此,在擬訂制度時,必須充分考慮到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實效性,反復征求各方面意見,認真推敲制度中的條款和細節,避免制度中不合理因素造成的負面影響。同時管理制度的出臺盡量保證一定時間的連續性,避免出臺后短時間內反復修訂。簡而言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須遵循安全管理的四個凡事,即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據可查、凡事有人監督、凡事有人負責。衡量一個企業執行力強弱的一個顯著特征是行為是否體系化,制度是否流程化和標準化。制度方案本身要求內容具體,責任明確,能夠對照執行和檢查,嚴格管理措施,有針對性、可操作。只有這樣,才能有效杜絕工作的隨意性,提高管理制度的執行水平。
制度作為規范員工行為的標準,只有使其掌握制度的要領,懂得安全管理制度對保證員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性,才能從被動執行轉化為自覺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的宣貫必須遵行分級管理的原則,管理人員不能簡單的當"二傳手",要根據管理層與執行層之間的工作界面和安全職責,加強針對性指導,向員工講明道理,既要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同時可充分利用三大媒體,通過開辟學習專欄、事故快報、安全簡報、寫。
心得體會。
事故預想反事故演習等來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職工對安全管理制度的認知程度,達到宣貫的目的。
首先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須始終如一地堅持,要保持制度的嚴肅性,不能出現虎頭蛇尾的現象。其次管理者指令安排必須嚴謹,不能經常性的朝令夕改,讓員工無所適從,最后導致好的制度、規定和正確的指令安排得不到有效的執行。
建立效用評價體系,追蹤制度的執行效果,也就是要實現pdca循環閉環管理,達到持續改進的目的。目前我們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還沒有普遍建立縱向的、橫向的督查督辦制度,對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缺乏跟蹤,對執行的效果評價需要加強。
(7)必須實行動態化管理。
為確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必須實施動態化管理。要實時分析生產作業流程和管理上的薄弱環節,隨時捕捉制度執行過程中的信息,結合安全新形勢和上級部門的新要求,客觀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修訂或擬定制度。我們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安全管理制度清理不夠及時,制度的指導性、有效性受到一定影響,必須根據需要及時更新等。
(8)建立安全制度文化體系,推動全員自覺執行。
安全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了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受威脅的安全價值觀,核心是以人為本,主體是企業員工,關鍵是安全職責的落實,重點是各類安全文化活動的開展,目的是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安全技能,讓人人都能"懂安全、要安全、會安全、能安全、確保安全"。因此,要實現全員自覺執行安全管理制度,首先要建設意識上的安全人,通過把"安全為天"當作首要的價值取向,向職工進行傳播和貫徹。其次建立激勵機制,嚴格考核,把安全管理上的好做法和經驗上升到文化理論高度,增強職工全員培訓、質量標準化、安全生產等活動效果,做到全員激勵與重點激勵相結合。最后針對安全事故采用"反彈琵琶"或者反向思維的形式,教育職工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增強員工凝聚力,使安全生產深入人心。
1.0目的。
1.1為了使公司各分廠的生活垃圾箱、廢料箱、鐵屑箱、焊渣箱、危險廢棄箱的管理符合5s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2.0范圍。
2.1公司的生活垃圾箱、廢料箱、鐵屑箱、焊渣箱、危險廢料箱均屬于。
2.11生活垃圾箱僅供倒生活中產生的不可回收的垃圾。
2.12廢料箱可存放生產中產生的不重復使用的邊角余料。
2.13鐵屑箱可存放機械加工中產生的切屑。
2.14焊渣箱可存放生產中產生的焊渣。
2.15危險廢料箱可存放探傷使用后的劑罐及廢布,機床使用的廢舊油布、拖布及含油物品。
3.0各單位管理職責。
3.1生活垃圾箱由保潔公司負責日常維護、清運,保潔人員定時清理,生活垃圾箱由安技環保部定置定位,將生活垃圾箱進行編號。
3.2廢料箱按屬地化進行管理,由使用單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單位安排專人管理,負責日常維護,盛滿后由行政事務部分類存放、處理。
3.3鐵屑箱按屬地化進行管理,由使用單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單位安排專人管理,負責日常維護,盛滿后由行政事務部分類存放、處理。
3.4焊渣箱按屬地化進行管理,由使用單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單位安排專人管理,負責日常維護,盛滿后由行政事務部處理。
3.5危險廢料箱按屬地化進行管理,由使用單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單位安排專人管理,負責日常維護,盛滿后由安技環保部統一申報處理。
3.6使用單位不得擅自移動垃圾桶位置,如果需要先向安技環保部提出申請,由安技環保部現場考察,確定位置后方可移動。
4.0考核分工。
4.1各單位對所屬區域的生活垃圾箱、廢料箱、鐵屑箱、焊渣箱、危險廢棄箱執行情況進行日常檢查、月度考核,并對違紀班組、個人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罰。
4.2安技環保部負責對各單位生活垃圾箱、廢料箱、鐵屑箱、焊渣箱、危險廢棄箱執行情況進行抽查、執罰。
4.3行政事務部負責將安技環保部報送的單位、個人違紀罰款在責任單位的月度工資總額中核減。
5.0考核處罰。
5.1對不按規定亂倒、亂扔者罰款30元。
5.2生活垃圾箱、廢料箱、鐵屑箱、焊渣箱、危險廢棄箱外壁有污染、懸掛物等不潔現象,對責任人罰款30元。
5.3無故更換生活垃圾箱、廢料箱、鐵屑箱、焊渣箱、危險廢棄箱的位置,對責任人罰款50元。
5.4發現不按規定存放生活垃圾箱、廢料箱、鐵屑箱、焊渣箱、危險廢棄箱的責任人罰款30元。
5.5嚴禁將包裝箱上的木方亂扔,亂扔者罰款50元。
消防員的企業安全管理(實用13篇)篇七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保證旅客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交通部《交通汽車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制。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安全生產管理主要是指以行車安全管理為中心內容,包含財務安全、員工人身財產與勞動保障在內的安全生產管理。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浙江省天臺公路運輸總公司及其下屬二級單位。
第二章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總經理是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組織領導、管理責任和法律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是安全生產的重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負重要管理責任,其他副總經理對各自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管理責任;總公司各職能部門和下屬二級單位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的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相應的管理責任。
第六條公司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總經理任領導小組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總公司各職能部門和下屬二級單位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生產辦公室。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和成員名單要以文件形式通知。遇公司內部人事調動導致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發生變更時,應及時發文調整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第八條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起決策作用,企業內部重大安全活動等須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審批決定。
(三)建立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四)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研究安全生產形勢,并提出相應措施。對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和安全隱患作出整改決定,并責成相關部門執行。
(五)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政策,執行勞動保護方針、法規,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制度有效實施,確保本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秩序。
(六)督促、檢查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七)組織制定并實施總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八)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九條總公司設安全保衛部,負責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和內部治安消防工作,并按要求在各職能部門和下屬二級單位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的人員要相對穩定,責任心強,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安全生產管理經驗,能運用專業知識和規章制度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十條安全保衛部安全生產職責。
(二)負責制定或定期修訂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三)負責檢查各單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改進建議并督促整改;
(四)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督促、協助各車輛單位的安全活動;
(七)做好駕駛員聘用審批、審驗、安全駕駛員評比等工作,建立駕駛員檔案;
(八)負責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做好車輛上線檢測、二級維護的督促、協調安排工作;
(九)負責gps、記錄儀、車載視頻監控系統的使用監管,每月對行車記錄儀數據分析后形成報告并反饋給相關部門。
(十一)負責營運車輛驗收、上(換)牌證等工作;
(十三)負責外部聯絡,做好治安聯防;
(十四)負責公司內保、消防設施的采購及控制,做好設施臺帳、發放登記;
第十一條總公司按規定建立安全生產專項基金,用于安全檢查、安全宣傳教育、安全競賽、事故預防以及配備安全工作裝備等開支,做到專款專用。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工作,結合公司實際,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培訓與安全會議制度、車輛管理制度、安全崗位從業人員員管理制度、安全檔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標管理與考核制度、安全崗位責任、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事故統計報告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和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資料等。
第十三條總公司安全工作例會每月不得少于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和發生重大、特大行車事故時應及時開會處理。安全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是傳達、學習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總結本單位近期內行車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措施,布置開展安全活動。各車輛單位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活動內容包括傳達、學習有關行車安全的法規、文件;總結、交流安全行車經驗;針對行車安全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防范措施。安全活動應建立活動記錄,實行簽到制度。同時結合生產實際,積極開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競賽活動。
第十三條加強車輛管理,建立車輛技術管理制度,嚴格車輛維修、檢測,并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強化車輛風險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國家規定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所有營運車輛必須按要求投保。
第十四條加強對駕駛員等安全從業人員的管理,抓好駕駛員的資質審查和培訓、考核、教育及其駕駛證、上崗證的管理工作。教育駕駛員遵章守紀,服從管理,自覺執行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從事安全管理、駕駛、維修、乘務、車輛安全技術檢查等工作的安全從業人員進行以業務和技術為主要內容的行車安全教育和崗位培訓。并制定相應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嚴格要求安全從業人員按操作規程執行。
第十五條建立安全檔案制度,包括基礎資料檔案、駕駛員安全檔案、行車事故檔案。基礎資料檔案主要包括有關安全的法規、條例、規章制度,企業的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編制名冊、駕駛員名冊、檢查考核記錄、安全例會記錄、安全活動記錄;駕駛員安全檔案一人一檔,記錄其安全運行和遵章守紀等情況;行車事故檔案一般事故以上一事一檔,記錄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及事故處理情況。
第十六條建立安全目標管理與考核制度,制定不低于上級下達的安全考核指標,努力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管理目標,并將考核指標層層分解到各基層單位和相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十七條建立行車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對營運車輛和駕駛員等安全生產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情況檢查,對客運站、辦公樓、出租房等進行安全消防情況檢查,做好詳細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事故隱患,應制定措施及時整改。
第十八條建立安全統計報表制度,準確、及時、規范地填報安全統計表、報,不得瞞報、漏報。
第十九條制定站場管理規定,加強站場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制定各類應急預案。
第二十一條制定其他相關財務安全制度及從業人員勞動保障制度。
第二十二條對安全生產管理要突出重點,分類管理。對重點車輛單位(客運車輛較多),重點駕駛員(一、二類班線駕駛員),重點線路(一、二類班線和高速公路班車、夜班車,鄉村道路、事故多發區、陣霧區),重點季節(雨、雪、冰凍季節,春節、暑期及節假日運輸)要實行重點管理。
第四章獎懲。
第二十三條總公司對各職能部門和下屬二級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年終按目標完成情況實行獎懲。對在行車安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對因玩忽職守、違反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及企業效益蒙受損失的有關責任人,應根據事故性質、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各車輛單位要結合駕駛員的安全行駛里程開展評選安全駕駛員活動,對優秀駕駛員給予獎勵。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可依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實施前制定的辦法與本辦法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屬總公司經理室。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員的企業安全管理(實用13篇)篇八
1、行政部是公司規章制度的綜合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2)負責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的分類編號。
(3)負責主辦或會簽頒發及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文件。
(4)負責協調各種規章制度之間的相互銜接關系,并在內容上不斷完善。
(5)負責編制規章制度年度修編計劃,并組織實施。
(6)有權代表公司解釋有關規章制度。
2、有關職能部室是公司本專業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實施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修編計劃。
(2)負責審核有關本專業的規章制度及會審、會簽其他部門有關規章制度。
(3)負責草擬頒發或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文件。
(4)有權監督所屬部門及職工對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管理內容與要求。
1、規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編。
(1)現場設備運行、檢修的每項工作,都應有相應的規程制度,使每個生產工作人員有章可循。新增設備及重大設備的改進等項目,都應在試運前制定相應的規程或措施,并組織有關人員學習考試,否則不應投入運行。
(2)規程制度修訂時,應廣泛搜集和研究有關資料,進行必要的分析和論證,凡是修訂的規程制度必須符合國家及專業技術標準的要求,符合生產現場實際。
(3)所有規程制度的編寫,應做到“符合實際,指導生產”,達到“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的目的,應根據生產的發展,設備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隨時補充修訂。
(4)編寫或修編的規程制度要語句簡練,措辭得當,簡明易懂。
(5)現場規程制度應在每年10~11月份,根據一年實際執行情況,由設備管理部及有關部室組織全面審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補充意見,經行政部匯總上報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每三年進行一次復審,視情況分別予以確認,修編或廢止。
(6)編制或修編規程制度的'依據:
a、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部頒典型規程及上級有關部門指示、通知等;
b、制造廠家的設備資料;
c、本公司及兄弟單位的先進經驗;
d、上級有關事故通報,本公司及外單位的事故教訓;
e、推廣應用的新技術;
f、有關人員對規程制度的正確意見和建議;
g、規程制度在執行中對發現問題的解決辦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編制或修編。
(1)管理制度(包括規定、辦法等)在編制或修編前,應廣泛搜集上級有關的法令、法規、政策、條例等資料,結合本公司實際進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級規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體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編工作由行政部負責組織,歸口職能部門負責修編具體工作。
(3)為適應生產、管理、服務的需要,需要補充和完善的制度,由歸口職能部門負責提出并編制,報行政部備案,以便再版時修編。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進行一次審查,每2-3年進行一次復審,分別予以確認、修訂或廢止。對不適應的制度內容應及時修改和補充,原已有的制度,在執行中若發現不夠完善或部分條文需作修改時,按修改部分予以頒發,不得將原合理的制度廢止。若需要重新修編原有制度,由歸口職能部門提出,經批準后,須將原制度予以廢止,不得同時存在兩個及以上同類型制度,以免造成執行困難。
三、規章制度的審批與頒布。
1、生產規程制度的審批與頒布。
(1)各項規程制度的編寫或修訂應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寫出初稿,由編修部門組織技術熟練、書寫表達能力較強的技術人員和部門領導人員參加,采用集體討論修改,最后個別審閱的辦法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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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的企業安全管理(實用13篇)篇九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切實保障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項目實際,制定本規定。
項目部以及各隊伍、班組應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建立、運行、保持和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對安全生產實行科學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項目部應切實保障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
各項權利,為員工創造安全作業環境,提供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工具。員工應履行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義務,在生產作業過程中遵守勞動紀律,落實崗位責任,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辦公區、生活區應地面平整,垃圾箱擺放合理,廁所保持清潔,并有專人清掃。生活區張貼衛生責任區公示牌和衛生管理規定,并經常組織檢查。
根據實際情況,按消防相關規定配備消防器材,并張貼“消防責任牌”和“消防安全、人人有責”等宣傳警示牌,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或破壞。
辦公區生活區四周,采用2m的磚砌圍墻封閉管理,場地出入口應設置牢固美觀、開啟方便的大門,大門一側設置單位銘牌,場地出入口設有門衛(值班)室。
:項目部駐地用房,采用活動板房材料自建,板房必須堅固、安全、耐用,并滿足工作要求。活動板房搭建不宜超過兩層,屋面排水通暢,地面設散水,排水坡。保證排水通暢,臨時用電布設合理,配電規范。辦公區內各科室應掛設名稱牌。
:宿舍生活用品應放置整齊,每人設生活用柜。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宿舍內張貼衛生、防火管理制度。
食堂案板生、熟食必須分開,配置必要的碗筷消毒設備。保證供應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食堂內設有防塵、蚊、蠅、鼠等設施,設置隔油池并及時清理。生活垃圾要裝入容器,有專人管理及時清運。燃氣罐應單獨存放,存放處要保持通風良好,不得在其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廚房應配備必要的滅火設施。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無健康證者不得從事餐飲工作。
:男、女廁所必須分設,廁所采用水沖式,確保衛生清潔。大小便池內鑲貼瓷磚,室內水泥硬化地面,且有照明設施。廁所應指定專人負責衛生清掃,定時沖刷、消毒、防止蚊蠅滋生。
消防員的企業安全管理(實用13篇)篇十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為切實做好的安全生產工作,我街道根據實際,明確了工作重點,強化了工作措施,以街道()7號文件《關于調整街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的通知》的形式,明確了街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成立了街道安監辦公室,設立了辦公室主任,配備了兩名專職安全檢查人員。按照條塊責任分工的原則,將全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為十條七塊,政府一把手負總責,各工作區、村主任對本轄區內各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各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相互協作,并以街道()8號文件《街道安全生產工作意見和安全生產責任分工》將具體責任落實到每個單位和個人。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為抓好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落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我街道主要從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了全街道安監組織網絡。街道政府成立了安監辦公室,負責全街道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33個村也相應建立了行政“一把手”任組長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配備了安全管理人員,各企業也配備了安全管理人員;二是層層落實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逐級明確責任分工。街道政府與各村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33份,各村與企業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1126份。
三、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金收繳情況:。
為保證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落實,我街道全面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金制度,實行村、街道各級收繳、分級管理,各工作區、村向所轄區域內企業收取1000-3000元的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金,重點安全單位由街道政府直接收取,街道政府向各工作區、村收取5000-0元的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金,并以街道()8號文件進行了明確規定。街道政府收繳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金10萬余元,并向區政府交納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金3萬元。
四、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情況:。
6月份,全街道開展了以“實施安全生產法,人人事事保安全”的“安全生產宣傳月”活動。6月8日,街道政府組織人員在街道駐地設立了安全生產知識宣傳站,全面宣傳《安全生產法》、《省安監規定》等法律法規及區政府辦公室《關于明確安全生產事故瑁報告制度的通知》等安全生產有關知識,懸掛過街簾、宣傳標語數十幅,散發《關于明確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的通知》等安全生產月活動宣傳材料2600余份。
同時,按照市、區安監局的有關規定要求,我街道組織全街道內1家磚廠和4家加油站、3家甲醛廠經營人員參加了安全生產資格培訓班,進一步增強了各單位經營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了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為全面提高鍋爐操作人員素質和操作技能,確保鍋爐安全運行,10月份,我街道配合區經貿局舉辦蘭山區第一期鍋爐操作人員節能技術培訓班,共有125名司爐工經培訓考核后,取得了操作上崗證。
五、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
今年來,根據各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全街道各級按照責任分工,開展了春、夏、秋、冬季四次拉網式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重點開展了非煤礦山、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場所消防、鍋爐壓力容器、危險化學品、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建安企業、用電安全、學校安全及食品衛生十個安全專項整治。
根據5月8日全區維護穩定“百日綜合整治”活動動員會議精神,我街道組織街道直安全生產責任部門、街道機關干部和各村人員深入到轄區內每個企業,全面開展了安全生產綜合整治和夏季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檢查了各類企業1126個,鍋爐626臺,特種設備65臺,中小學校10所,食品經營站(點)19處。
6月19日,面對汛期來臨之際,我街道組織人員對全街道內供電輸電線路和通信線路進行了集中檢查整改,針對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采取相應的措施,督促各責任單位進行整改,確保“三夏”及汛期生產安全。
7月份,根據區政府[]46號文件《關于對全區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的要求,我街道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對全街道內1家磚廠和2處采石場進行了專項治理。
在氣瓶專項整治中,我街道嚴厲打擊了所轄范圍內的無證非法經營的氣瓶充裝單位(點),包括外來的無固定場所利用桶、罐、稱、車輛等工具倒罐的臨時性、流動性站點,對團卜屯液化氣站進行了全面的檢查治理,在未完全取得合法手續前嚴禁經營。
為貫徹落實12月15日全國安全生產電視會議的精神,我街道深入開展了冬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以街道政府()25號文件《街道秋冬季安全生產(消防)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形式,制定了詳細工作計劃,明確了工作措施,對全街道內所有企業開展了一次拉網式的安全大檢查。組織各駐村包點干部深入到每個村、每個企業,進行全面檢查。現已檢查企業151家,檢查鍋爐138臺,叉車34臺,整改事故隱患7處,取締一處非法采石場。
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和隱患整改情況:。
我街道企業數量多,分布廣,企業職工流動性大,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水平低,給全街道安全生產工作帶來了較大困難。歷年來,街道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常抓不懈,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大多數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意識有所提高,各項安全工作有專人抓,今年以來,全街道未發生安全事故,安全生產形勢明顯好轉。但仍有各別企業業主無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存在的事故隱患拒不進行整治,將政府的安監通知和各項工作安排置若罔聞,無證從事非法經營活動,如:金峰加油站、團卜屯液化氣站。我街道曾多次對其進行整治,但其拒不整改,不按有關規定辦理經營手續,繼續從事非法經營活動。街道政府分別于6月24日和9月4日將以上情況報送有關職能部門。
消防員的企業安全管理(實用13篇)篇十一
1.道路包括以下幾種:(1)公路(2)城市道路(3)屬于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的道路(4)廣場(5)公共停車場。
2.車輛是指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在道路上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3.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4.安全行車速度:是指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允許達到的行駛速度。
5.限制車速:是指從安全的角度,限制公路某一路段上車輛的最高行駛車速。
6.道路運輸管理遵循的原則:a.公平、公正原則。公平、公正的本意是公平正直、沒有偏私。行政法律制度上的公平、公正原則要求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行駛權力時,不僅在實體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還要合乎常理。b.公開原則。公開的本意是不加隱蔽。行政法律制度上的公開通常指國家行政機關某種活動或者行為過程和結果的公開,其本質是對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保護。c.便民原則。所謂便民,就是在道路運輸管理過程中管理機構應當采取措施,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廉價、便捷、迅速地提供道路運輸管理中的有關情況,為當事人申請并獲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或者開展道路運輸活動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7.超載:是指違反有關規定,超過核定的載重量進行運輸。超限:是指裝載貨物違反規定的貨物體積要求(即長、寬、高要求)。
8.超載和超限對安全的影響:(1)輪胎負荷過大,爆胎現象時有發生(2)發動機容易發生過熱現象(3)轉彎時離心力加大,使車輛失去重心,易發生側翻(4)鋼板彈簧超負荷受壓,超過彈性極限,失去彈性,產生斷裂,甚至使車軸斷裂(5)制動距離加大;下長坡時更易使制動片過熱,導致制動失靈(6)轉向沉重,甚至使轉向系統失靈。另外,車軸負荷過大,容易壓壞路面、橋面,導致路橋損壞嚴重。
9.如何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機構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監督機制3)制定安全生產發展目標,并完善考核和評估制度4)加強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5)制定并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6)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7)建立良好的互動機制。
5.對旅客救助義務。
零擔貨物運輸,大多數屬于普通貨物運輸,即對運輸、裝卸、保管沒有特殊要求的貨物運輸。凡申請從事營業性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的業戶,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申請單位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申請個人是國家政策允許的人員。(2)申請經營道路貨物運輸應有明確的經營范圍、服務對象。(3)有相對穩定的駕駛人員和與經營項目相適應的安全、機務、業務等崗位人員。道路貨物運輸企業在經營管理、車輛技術等崗位上,應至少分別有1名具有初級或初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車輛駕駛員應具有有效的駕駛執照和從業資格證,聘用的駕駛員應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或協議。(4)有證照齊全的達到二級及以上車輛技術狀況等級的貨運車輛。(5)有與其經營項目相適應的流動資金,其金額不得低于車輛原值的5%,并出具相應的資信證明。(6)單車經營的業戶必須具有不低于5萬元資金或資產作為事故賠償保證,并出具有效的資信證明或擔保。(7)有與其車輛數相適應的堅實、平整的固定停車場地,租賃、借用的應簽訂1年以上合法有效協議合同,每輛車停車面積不少于車輛投影面積的1.5倍。(8)申請人為企業的,應具有企業章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有健全的生產經營和安全管理機構。
路零擔貨物運輸管理辦法》的規定,還應具備下列安全條件:
使用封閉式專用貨車或封閉式專用設備,車身噴涂“零擔貨運”標志,車輛技術狀況達到二級以上。(2)經營省內零擔貨運需有5輛(25個噸位)以上零擔貨運車輛;跨省經營需有10輛(50個噸位)以上零擔貨運車輛;國際零擔貨運按雙邊運輸協議辦理。(3)業主、駕駛員、企業個人均須持有運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從業資格證》。駕駛員必須具備安全行駛2年以上或安全行駛5萬km以上的駕駛經歷。
根據《浙江省集裝箱道路運輸管理辦法》規定,從事集裝箱貨物運輸的業戶,除必須具備普通貨物運輸開業安全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安全條件:
(1)具有貨運四級企業以上的經營資質;(2)有與經營規模和服務對象相適應的運輸設備、裝卸機械及通信設備、箱體檢查設備;(3)有固定的營運場所,停車場地應與企業擁有車輛數相適應,停車場地不得少于2000m2;(4)企業注冊資金不得少于800萬元;(5)集裝箱專用車輛,其中核定載質量不足15t的車輛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集裝箱車輛總數的30%。掛車噸位在20t(含20t)以上的,主車的牽引力應大于或等于206kw;掛車噸位在15t(含15t)以上的,主車牽引力應大于或等于162kw。
13.危險貨物的性質有:(1)具有易燃、易爆炸、腐蝕、毒害、放射射線等性質;(2)能引起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3)在運輸、裝卸、保管過程中,需要特別防護。
14.危險貨物的分類:第一類:爆炸品;第二類: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第三類:易燃液體;第四類:易燃固體,易自燃或遇濕易燃物品;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第六類: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第七類:放射性物品;第八類:腐蝕性物質;第九類: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
15.運輸中的安全管理要求:(1)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嚴禁超經營范圍運輸。嚴禁超載、超限。
(2)運輸危險貨物時應隨車攜帶“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卡”。(3)運輸不同性質危險貨物,其配裝應按“危險貨物配裝表”規定的要求執行。(4)運輸危險貨物應根據貨物性質,采取相應的遮陽、控溫、防爆、防靜電、防火、防震、防水、防凍、防粉塵飛揚、防撒漏等措施。
(5)運輸危險貨物的車廂應保持清潔干凈,不得任意排棄車上殘留物;運輸結束后被危險貨物污染過的車輛及工、屬具,應按《車輛清潔消毒方法》到具備條件的地點進行車輛清潔消毒處理。(6)運輸危險廢品時,應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并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7)運輸醫療廢物時,應使用有明顯醫療廢物標示的專業車輛;醫療廢物專用車輛應達到防滲漏、防遺撒以及其他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專用車輛使用后,應當在醫療廢物集中處處置場所內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運送醫療廢物的專用車輛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8)夏季高溫期間限制運輸的危險貨物,應按有關規定執行。(9)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禁止搭乘無關人員。(10)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不得在居民聚集點、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機關、名勝古跡、風景游覽區停車。如需在上述地區進行裝卸作業或臨時停車,應采取安全措施。
(11)運輸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事先報經當地公安部門批準,按指定路線、時間、速度行駛。
和考證、增駕等工作。(9)組織開展“安全活動日”和“安全活動月”活動,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規程,總結推廣安全駕駛技術,積極搞好安全競賽活動。(10)研究駕駛員的作息時間制度、膳食結構、勞動保健等問題,搞好駕駛員的生活管理;做好駕駛員的家屬工作,積極開展“賢內助”活動,支持駕駛員的工作。(11)推行安全目標管理,建立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內容的駕駛員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把駕駛員安全管理納入企業標準化工作中去。
17.安全評價的定義:安全評價又稱危險評價或風險評價,是以實現系統安全為目的,運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對系統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稱風險因素)進行辨識和分析,判斷系統發生事故或職業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從而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18.安全評價的分類: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安全現狀綜合評價;專項安全評價。
消防員的企業安全管理(實用13篇)篇十二
第一條 嚴禁超速行駛、酒后駕車。
第二條 嚴禁無證開車或學習、實習司機單獨駕駛。
第三條 嚴禁空擋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第四條 嚴禁人貨混載、超限裝載或駕駛室超員。
第五條 嚴禁違反規定裝運危險物品。
第六條 嚴禁迫使、縱容駕駛員違章開車。
第七條 嚴禁駕駛員帶病行駛或私自開車。
第八條 嚴禁非機動車輛或行人在機動車臨近時,突然橫穿馬路。
第九條 嚴禁吊車、叉車、電瓶車等工程車輛違章載人行駛或作業。
第十條 嚴禁撐傘、撒把、帶人及超速騎自行車。
2.廠內運輸安全管理
企業廠區范圍內及附近行駛、作業的機動車輛,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 置應齊全有效。車輛的整車技術狀況、污染物排放、噪聲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規定。企業應建立、健全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車輛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
廠內機動車輛應在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建立車輛檔案,經勞動行政部門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后核發牌照,并逐年進行年度檢驗。車輛駕駛人員需參加勞動行政部門組織的考核,取得《廠礦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證》。企業廠內機動車輛管理制度,應符合勞動部《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車輛應符合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機動車駕駛員應符合《廠礦企業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技術考核標準》(gb 11342)的規定。
(一)交通安全檢查制度
1、為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交通安全檢查采取“周一”安全活動、回場檢查、月度檢查相結合的形式。
2、檢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做好檢查記錄,積累資料,為交通安全工作提供具有指導性的信息。
3、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
4、對查出的問題,屬司機整改的,司機整改后要復查,合格后才能安排使用。
(二)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1、停車場(庫)是中心車輛停放的.集中場所,為使車場(庫)管理規格化、標準化,車輛停放實行定位管理。
2、車場(庫)車輛停放區域必須劃停車線,噴定位車輛號碼,做到線齊、號清。
3、車輛要在劃定的車位內按號停放,不準亂停亂放,并且做到停車看齊。
4、車輛進出停車場(庫)時,時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車場內試剎車。
5、嚴禁任何人在停車場(庫)用汽油清洗物件或隨意潑倒廢油。
6、任何車輛若不接送或檢修儀器,不得在工房門前停
放。
7、進入車場嚴禁吸煙。
(三)進廠車輛管理規定
1、進廠車輛實行隊車行駛。各車距離應保持為夜間50米至150米,白天150米至300米以內。
2、車輛乘坐。所有司乘人員有安全帶的必須系安全帶。
3、乘車人有責任幫助駕駛人觀察道路交通情況,提醒駕駛人注意行車安全,乘車人對駕駛人的違章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反映。
4、現場作業完畢在夜間12:00后的車輛,在次日6:00前不得駛離停車場(庫)。
5、外部返回車輛未進行回場檢查,不得安排出車。
(四)冬季交通安全行車預案
冬季,雨、霧天氣、冰雨道路將不時出現,道路通行條件和行車環境都會由于天氣變化而受到影響,為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1、廠行政部要結合冬季氣候特點,在任務下達到派車前要早計劃,早準備,制定切實可行的行車方案,預防交通事故發生。
2、加強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廣大駕駛人遵紀守法的意識和禮貌行車、文明駕駛的素質。
3、嚴格把好控制關,堅持影響交通安全的因素不消除
就不派車或出車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
4、開展交通安全專項自檢自查活動,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消除車輛故障,提高車輛安全技術狀況。
5、加強對長途車輛駕駛人的管理,保證長途車輛駕駛人符合安全行車要求。
6、嚴格執行對駕駛員進行出車前的安全教育。
第一節? 管理組織
第1條 為保障企業生產區交通運輸安全,維護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必須指定有關部門全面負責企業生產區交通管理工作。
第2條 對車輛和船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工業企業廠區內運輸安全規程》和本制度,制訂企業生產區交通管理細則。
第二節? 信號與標志
第3條 企業生產區內交通道路、企業大門、彎道、坡道、單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種車輛停放場所等,應按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具體情況設置信號標志。
第4條 企業生產區限制路和管制路應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
第5條 企業生產區內鐵路要按規定,在線路上安裝信號燈、道叉燈及各種警告路標,通道路口要設有落桿、警鈴或信號燈。
第6條鐵路站臺、裝卸貨位、罐車洗刷區域和跨越路軌、搬運物資區域等,要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夜間要有信號燈。
第7條? 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設繩架,除征得主管部門同意外,還必須有明顯標志,夜間要有紅燈,對施工場地狹小、車輛行人來往頻繁的區域,應設臨時交通指揮。
第8條 企業生產區道路交通、鐵路沿線及站臺貨位,要設有足夠的照明。
第三節 交通道路
第9條 企業內道路應平坦暢通,路側要設下水道(明溝應加蓋),并定期疏通。嚴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堿等有害物質。冬季積聚的冰雪要及時消除。
第10條? 企業可根據需要將道路劃分為:
自由路:允許各種車輛通行;
限制路:允許“安全車輛”通行,其它車輛須經企業主管部門批準方可通行。
管制路:為消防車、救護車專用的通道路線,禁止其它車輛通行。
第11條? 嚴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質、設備,禁止在路面上進行阻礙交通的作業。凡是由于生產需要必須臨時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時,必須經企業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第12條? 交通路面兩側堆放的物質,要離道邊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設的繩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m。
第13條? 履帶車未采取護路措施,不得在交通路上行駛。
第14條 鐵路兩側距鋼軌1.5m內,不準堆放物資、設備,在規定的范圍外堆放的物資必須穩固,以防溜塌侵入軌道,并且不能影響機車行駛視線。
第15條? 跨越鐵路拉設輸電線和管道,應事先征得有關部門同意,架設要牢固,距離軌面的高度,輸電線路不得低于7.5m,管道不得低于5.5m。
第16條? 在鐵路兩側挖溝(坑)穿越路基,埋設電纜及各種管道時,必須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和批準。
第17條 在鐵路兩側、上空、地下從事非鐵路運輸作業而影響鐵路運輸時,必須取得企業主管部門的同意,并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時應隨時與鐵路部門聯系。
第18條 要經常維護鐵路路基、路軌,保證暢通。禁止隨意設置平交道口,如必須設置,應取得主管部門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四節? 車 輛
第19條 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按公安、交通部門規定定期檢審,發給檢審證方可行駛。
第20條 廠區內使用的小型機動車輛(電瓶車、小型翻斗車)和特種車輛(叉車、吊車)車況要保持良好,并按照《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對車輛進行年度檢驗,在檢審合格并發放牌照后方可行駛。
第21條 企業車輛管理部門,要建立機動車輛、小型車輛和特種車輛保養修理制度,定期進行小修、中修,實行三級保養制度,嚴格車輛的質量檢查,杜絕失檢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駛的車輛,不得使用。
第22條 鐵路機車要按鐵道部的規定進行檢修和保養。
第23條 企業自備專用罐車不得任意改裝,檢修、清洗應在指定地點進行。
第五節? 車輛駕駛
第24條 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專門培訓,由廠主管部門組織,經公安、交通部門考核審查,取得有效的駕駛執照后方可駕駛。
第25條 企業自管小型和特種車輛駕駛員,應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規定。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發給駕駛證后方可駕駛。
第26條 企業生產使用的小型車輛及特種車輛禁止在廠區外行駛。
第27條 鐵路機車司機、司爐、調車人員等,都必須經專門訓練,由企業主管部門會同鐵路部門進行考核取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對上述人員按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管理。
第28條 企業生產區內鐵路運輸,必須嚴格執行調車聯系制度,確保機車車輛運行安全。
(一)機車通過道口,要減速鳴笛,認真了望,確認信號,嚴禁臆測行車,執行“要道還道”制度。
(二)調車員與連接員的調車聯系,白天用旗,夜間用信號燈指揮,信號標準以鐵路部門規定為準。
(三)機車司機沒有收到調車信號,不準動車,變更調車計劃應準確傳達。蒸汽機車作業時,嚴禁調車人員在車輛外側調車。
第29條 企業生產區內各種車輛要執行企業生產區限速規定。
(一)機動車輛進出企業大門及轉彎處為5km/h。直線路為10~15km/h。
(二)機車在正線行駛為20km/h,支線為15km/h,路軌末端、連接作業及軌道衡為3km/h。
(三)機車拖掛有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罐車時為10km/h。
第30條 企業內檢修試車,應按劃定的線路和時間進行,并掛有明顯的“試車”牌子,嚴禁無駕駛執照的人員進行試車。
第六節? 車輛裝載
第31 機動車輛裝貨要符合下列規定:
(一)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重量。
(二)裝載散貨、粉狀或易滴漏的物品必須封蓋嚴密,行駛中不能散落、飛揚或滴漏車外。
(三)裝載化學危險物品,應按本制度有關章節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
(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須按規定不得“超長、超寬、超高、超重”。
(五)貨運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載。大型貨運機動車除駕駛室和車廂內可乘坐核定的人員外,其它部位(駕駛室頂、腳踏板、葉子板等)不準載人。
第七節非機動車、行人
第32條在生產區內,禁止自行車、三輪車牽引其它非機動車輛或被機動車輛牽引,轉彎前必須慢行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第33條 不準使用未經馴服的牲畜駕車,畜力車進入易燃、易爆場所,蹄釘要進行防火處理。停放時須拴緊車閘、拴牢牲畜。
第34條 個人自備機動車、摩托車、助動車不得進入生產區。必須集中存放管理。
第35條 企業內行人必須走人行道,或靠路邊行走,不準突然橫穿馬路。
第36條? 行走時應注意腳下有無溝、坑、井,頭頂上部有無管線、架子、電纜、電線等障礙物。
第37條 不準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準在起重物下穿行。
消防員的企業安全管理(實用13篇)篇十三
今年是“十一五”計劃的第一年,也是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關鍵年。新的形勢、新的任務,要求我們必須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更好地為農場兩個文明建設服務。
一、作息時間。
嚴格執行機關作息時間和簽到制度(準時簽到和遲到簽到),不得遲到或早退,對于無故遲到、早退者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給予罰款20.00元,第三次給予罰款50.0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解聘處理。
二、請銷假制度。
1、出差:出差人員填寫出差申請,分管領導批準,報農場黨政辦公室及政工部備案,由辦公室主任向場長報告出差人員情況。出差回來后及時向辦公室銷假。
2、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由本人填寫請假條,分管領導批準,報農場黨政辦公室及政工部備案,由辦公室主任向場長報告請假情況。假期結束后,及時向辦公室銷假。
3、事假:事假月累計3天以上(含3天)扣發半月獎金;月累計7天以上(含7天),扣發當月獎金;季度累計15天以上(含15天),扣發當季度獎金;半年累計30天以上(含30天),扣發半年獎金;全年累計60天以上(含60天),扣發全年獎金。
4、病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對于無故不上班者和到假期不銷假又不上班者,三天以內扣發當月工資,三天以上給予解聘處理。
6、每月由辦公室通報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
三、差旅費。本網。
1、出差:按《宜里公司經濟責任制方案》第九章第四十四條五款規定執行。
2、學習:外出學習10天以上者,科級、科員每人每天補助10.00元,學習費用、車船費、宿費憑票據報銷;10天以內(含10天)執行原標準,學習費用、車船費憑票據報銷,宿費不報,每人每天補助70.00元。
3、出差、學習回來后在三日內報銷,并由辦公室主任簽字,報場長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四、樹立良好形象。本網。
工作期間不得無故串科室,不得大聲喧嘩,舉止文明,著裝得體;沒有接待任務,早、午餐不準飲酒;不準進行沒有組織的娛樂活動,禁止賭博。對違犯規定者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或解聘處理。
堅決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發生,在工作中不推諉、不扯皮,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樹立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各科室之間加強協調、加強團結,切實加強機關的思想、作風、制度、業務建設,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五、講文明、講衛生。
不得隨地吐痰、扔煙頭、紙屑和亂倒垃圾,經常保持本科室和責任區清潔衛生。每天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和責任區清掃干凈,各科室科長為衛生責任人。機關工作紀律檢查小組要加強監督,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各科室科長進行檢查評比,對于一次檢查不合格的'科室限期改正,連續三次檢查不合格的科室,給予全科室人員每人50―100罰款的處理。
六、愛護辦公設施。
不得隨意調整和故意損壞辦公設施,如人為損壞辦公設施的,由損壞者按價賠償。
七、節約用電。
在下班前必須關閉電燈及其他用電設備,如發現不關燈者,每次罰該科室科長30元。
八、積極參加集體活動。
機關工作人員應積極參加黨政辦公室、機關支部、機關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對于無故不參加者,每少參加一次扣發三天工資。
九、及時請示匯報。
對自己負責的工作完成情況,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主管領導請示和匯報,便于領導掌握工作進展情況,能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
十、領導監督機制。
為加強機關管理,保證各項制度的執行,經農場研究決定成立機關工作紀律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組長與成員分別由機關人員無記名投票選出。
十一、此規定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oo六年五月一日。